毕节市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
定向招聘公告
为促进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优师计划”师范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农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等要求,结合毕节市教育事业发展实际,现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学院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定向招聘434名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毕节市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定向招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招聘岗位及计划数
招聘对象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学院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
招聘程序
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2024年11月7日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报名
1.借助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网络招聘周、贵州省免费师范生就业信息服务网等渠道接收“优师计划”毕业生投递简历、完成报名,开展线上线下结合的专项招聘。
2.联系“双选”。凡符合招聘条件的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均可参加校园现场招聘或与招聘学校联系报名,落实“双选”;招聘学校也可以根据学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符合条件的学生联系,落实“双选”。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8月31日。
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应聘人员应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报名表》(附件2)、2寸彩色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照《公告》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的(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须本人向招聘单位申请,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修改。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考试
考试应结合岗位实际,采取面试或试教等方式进行。考试工作具体由各县区组织实施。
考试人员为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参加考试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考生考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环节;未参加考试、未完成考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生须持《准考证》原件及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方式及有关事宜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详见《需求计划表》,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监督电话:0857-8222391/8231660(毕节市教育局)
0857-8339349(毕节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
毕节市教育局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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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 | 黎秀禹 终审 | 向昆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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