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政府
关于张维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张 维任毕节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主任,不再担任毕节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孔凡文不再担任毕节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主任职务;
监制 | 黎秀禹 终审 | 向昆鹏
新闻热线 | 0857——8345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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