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
痛经可以休假了?!
近日
云南实行“痛经假”一事
引发社会的广泛讨论
《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明确指出
11月1日起
患有重度痛经的女职工
经医疗或者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
事实上
“痛经假”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物
全国已经有20多个省份
明确规定了“痛经假”
近20个省份明确
最多可休2天痛经假
早在1993年,由原卫生部、全国总工会等5个部门联合颁布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中,就有类似的规定。该规定指出,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专家:痛经假需解决落地难
监制 | 黎秀禹 终审 | 向昆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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