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专职消防员15名
1.执勤战斗员12名
从事一线灭火救援等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2.消防车驾驶员3名
从事一线执勤消防车驾驶等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二)消防文员2名
协助开展监督执法、火灾调查、日常办公、消防宣传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符合本公告条件的青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品德端正,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队伍;
(4)高中或者同等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6年11月4日以前出生)、26周岁以下(1998年11月4日以后出生);
(5)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2.报考驾驶员岗位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持B2以上驾照(含B2),并有两年以上该资质驾驶经验。
3.报考消防文员岗位的人员,年龄为20周岁以上(2004年11月4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4年11月4日以后出生),取得本科及以上文凭。
4.下列对象适当放宽年龄并优先聘用:
(1)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有过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服役经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入职经历,年龄可适当放宽,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证书人员、持准驾A1、A2驾驶证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3)在游泳、篮球等方面有一技之长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5)曾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报名与资格审查、体(技)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笔试)、体检、政治审查、培训及公示聘用,按顺序进行,全程采取淘汰制,任何一项未通过者均不能进入到下一个环节。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12时至2024年11月13日17时。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达州东部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地址:达州市通川区金兰路116号3楼)。
3.报名相关材料:
(1)《东部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筹备组政府专职队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如果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专用章)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
(3)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或学历证明材料,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
(4)报考驾驶员岗位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B2及以上驾驶证复印件;其他本人认为对聘用有利的资质证件复印件;
(5)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证(丢失的可提供原服役部队出具的退伍证明或退出现役登记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具有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的需出具单位提供的工作证明;
(6)个人征信报告;
(7)其它相关资格证书。
(二)资格审查
1.初审。在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复员、退伍证复印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原件(原件供报名时或考核前集中审验)、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4张,到区消防救援大队现场报名点进行资格初审。
2.复审。复审贯穿整个招聘环节。
联系电话:0818-2516682;联系人:唐诗。
(三)体(技)技能测试和心理测试
应聘人员由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体能测试。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为1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和单杠引体向上6个项目,测试实行量化评分,按照《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2)执行,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予以淘汰),总成绩最高90分。应聘驾驶员岗位的人员在体能测试合格后,再参加驾驶技能考核。应聘人员的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以上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对象作为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为应对体能测试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请在报名时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签订《自愿承担招录测试安全风险承诺书》(附件3)。
(四)面试
通过体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是观察应试者的体型相貌,考察其综合分析和思维反应能力。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不予招聘。
(五)笔试
消防文员招录专用:主要考察常用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公文写作、办公软件使用等。笔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不予招聘。
(六)体格检查
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由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附件4)执行,体检费用由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支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检1次,复检由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七)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重点审查应聘对象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配偶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同时审查个人征信报告。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八)培训及公示聘用
政府专职消防员成绩采取百分制,体能测试和面试各占50%,其余考核项目为合格和不合格,按照成绩高低依次排名,结合招聘计划和有限录用原则依次确定培训对象,在与市消防救援支队签订《培训协议》后,参加为期三个月的培训。培训期满,考核合格的将被正式聘用。被聘用人员需签订《政府专职消防员拟聘用对象入职承诺书》(附件5),未签订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消防文员成绩采取百分制,面试、笔试分别占50%、50%,其余考核项目为合格和不合格,按照成绩高低依次排名,结合招聘计划和有限录用原则依次确定拟录用对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注:应聘人员无论是否被录用,所交报名资料一概不予退还。
四、有关制度及待遇保障
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实行24小时驻队,按照准军事化管理,原则上每周休息2天,平均每月休息8天。
1.工资参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执行,政府专职消防员培训期即试用期,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试用期满,在未参加支队定岗定级之前工资为3280元/月;经市消防救援支队进行定岗定级后,根据工作年限、岗位和实际工作情况而定,工资待遇(含执勤补助)不低于4100元/月,期间,免费提供食宿、服装。消防文员试用期工资为3280元/月,定岗定级后不低于4100元/月+岗位津贴(税前工资,含个人应缴“五险一金”部分)。
2.每年年底根据考评情况发放奖励工资。
3.每年购买100万/人的意外伤害保险。
4.每年组织一次集中体检。
5.工作满一年后,按规定享受年假、婚假、丧假、陪产假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区消防救援大队从其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对工作优秀、表现优异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提供免费参加消防职业资格技术培训的机会。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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