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17年,4000万豪宅男方病逝前赠保姆,妻子不同意:这是夫妻共财!法院这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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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案情回顾
广东某市一起房产纠纷案引发关注。一对已分居17年的夫妻,丈夫在病逝前将名下价值4000万元的豪宅赠与了跟随自己多年的保姆。分居多年的妻子认为这套房a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同意丈夫的做法。
据了解,涉案的这对夫妻已经分居长达17年之久。
在这期间,丈夫一直与保姆生活在一起,保姆照顾丈夫的起居生活。
然而让人没想到的是,丈夫在生病住院期间,竟立下遗嘱,将名下价值4000万元的豪宅赠与了这名保姆。
丈夫去世后,妻子得知此事,坚决反对并提起诉讼。妻子认为,虽然两人分居多年,但并未正式离婚,因此这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丈夫生前未经她的同意,就将房产赠与他人,这一行为应属无效。
而那名保姆却坚持认为,是丈夫生前主动将房产赠与自己,并办理了相关手续,一切都合法合规。况且自己照顾丈夫多年,付出良多,理应得到这份“酬劳”。
2.
02法律分析
那么,对于这起纠纷,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的以外,为夫妻共同所有。
这意味着,只要夫妻的婚姻关系没有解除,哪怕是分居状态,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仍然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还规定,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由双方共同决定。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且未经另一方同意的,属于无权处分,另一方有权请求撤销或者确认该行为无效。
结合本案的情况来看,涉案夫妻虽然分居多年,但并未办理离婚手续,婚姻关系依然存续。
案涉房产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作为夫妻一方,丈夫生前在未经妻子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这一行为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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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案件看法
针对这起案件,网友们的看法不一。有人认为,保姆照顾丈夫多年,理应得到一定回报,房产的赠与并无不妥。但也有人指出,保姆与丈夫之间或许另有隐情,这起赠与难免让人生疑。
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据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涉案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丈夫生前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遂判决撤销了丈夫生前的赠与,房产最终仍归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这起案件再次给我们敲响警钟:夫妻共同财产非同意不得处分,即便分居多年也不例外。否则,极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行为。作为当事人,一定要提高法律意识,以免因一时冲动而酿成大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