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久前,通联支付就因税务问题被上海市税务局重罚超过156万元,处罚事由:在账簿上多列支出。(具体见下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不列或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这次,通联支付的全资子公司——上海通华金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通华金科”)则直接被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栏,原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妖妖灵通过查询得知:经过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五稽查局的深入调查,通华金科在2018年12月到2021年9月这段时间里,竟让他人给自己开了95份与实际经营业务完全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总金额高达714.57万元,税额也达到了42.87万元。不得不说这通华金科的胆儿真肥!!!当然,结果还是没能逃过严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税务局对通华金科开出了110.98万元的罚款单(具体见下图)。
3、《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税务机关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确定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向社会公布失信信息,并将信息通报相关部门实施监管和联合惩戒。
本办法所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简称失信主体)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涉税当事人(简称当事人):
(一)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100万元以上,且任一年度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占当年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的,或者采取前述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二)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欠缴税款金额100万元以上的;
(三)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
(四)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
(五)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
(六)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100份以上或者金额400万元以上的;
(七)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伪造发票监制章的;
(八)具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发票等行为,在稽查案件执行完毕前,不履行税收义务并脱离税务机关监管,经税务机关检查确认走逃(失联)的;
(九)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非法提供银行账户、发票、证明或者其他方便,导致未缴、少缴税款100万元以上或者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
(十)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100万元以上的;
(十一)其他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大的税收违法行为。
4、emm,大概有些小伙伴并不太熟悉通联支付,这里可以了解一下。通联支付成立于2008年10月,是基于第三方支付的金融科技服务企业。工商信息显示,通联支付大股东为民生人寿保险,持股比例为41.1%;二股东新华人寿同样具有险资身份,持股9.07%;三股东上海商道投资持股比例为9.04%~~~~其余暂且省略~~~
根据对外投资明细,通联支付已将其所持的其他金融业态牌照整合至所投资的机构名下,并且还对网联清算公司进行了投资。
对了,妖妖灵在这里提一嘴:通联支付早前还拥有一张网络小贷牌照,该牌照由上海嘉定通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持有。就在2021年,通联支付选择将这张小贷牌照转让给了北京新氧。
通联支付产品及业务(具体见下图):
差点忘记:临近国庆节放假,通联支付遭上海、北京两地法院执行过千万。据企查查显示,通联支付执行标的分别约为1115.7万元、9.9万元,执行法院分别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根据案号,被执行案件牵涉服务合同纠纷,原告方是北京华远区块链科技有限公司,该案在2023年12月、2024年5月两次开庭审理。
5、至于通华金科,据企查查,其成立于2010年3月,由通联支付全资控股,注册资本8000万元。经营范围具体见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