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发布征地公告!涉及这三个村~

文摘   2024-11-27 19:09   北京  

近日,小编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获悉: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噪声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礼贤组团A区)征地公告


征地公告

京(临管)政地征〔2024〕11-1号

北京新航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实施的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噪声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礼贤组团A区),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地字〔2024〕187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自2024年11月22日起,到2024年12月6日止)将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北京新航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噪声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礼贤组团A区)

土地用途:二类居住用地、环卫设施用地、公交场站用地、供热用地、公用停车场用地、社会综合服务用地、公园绿地、广场,城市道路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大兴区礼贤镇河北头村、礼贤一村、内官庄村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大兴区礼贤镇礼贤一村集体土地28.0406公顷,具体情况如下

三、征收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地采取货币补偿。本项目涉及礼贤一村征地补偿总费用仅包含按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计算的费用,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22万元/亩),征地补偿总费用为人民币9253.398万元,全部为按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计算的费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比例为9:1。


征地公告

京(临管)政地征〔2024〕11-2号

北京新航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实施的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噪声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礼贤组团A区),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地字〔2024〕187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自2024年11月22日起,到2024年12月6日止)将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北京新航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噪声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礼贤组团A区)

土地用途:二类居住用地、环卫设施用地、公交场站用地、供热用地、公用停车场用地、社会综合服务用地、公园绿地、广场,城市道路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大兴区礼贤镇河北头村、礼贤一村、内官庄村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大兴区礼贤镇河北头村集体土地2.6961公顷,具体情况如下:

三、征收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地采取货币补偿。本项目涉及河北头村征地补偿总费用包含按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22万元/亩)计算的费用和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两部分,征地补偿总费用为人民币1491.713万元,其中:区片综合地价共计人民币889.713万元,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比例为9:1。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共计人民币602万元(最终发生费用数额以人力社保及民政部门实际计算为准)。

四、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本项目涉及河北头村安置农业人口9名,其中:16岁以下人员1名,劳动力人员5名,超转人员3名。安置方式按照《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执行。


征地公告

京(临管)政地征〔2024〕11-3号

北京新航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实施的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噪声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礼贤组团A区),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地字〔2024〕187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自2024年11月22日起,到2024年12月6日止)将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北京新航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噪声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礼贤组团A区)

土地用途:二类居住用地、环卫设施用地、公交场站用地、供热用地、公用停车场用地、社会综合服务用地、公园绿地、广场,城市道路用地征收土地位置:大兴区礼贤镇河北头村、礼贤一村、内官庄村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大兴区礼贤镇内官庄村集体土地0.5457公顷,具体情况如下:

三、征收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地采取货币补偿。本目涉及内官庄村征地补偿总费用包含按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22万元/亩)计算的费用和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两部分,征地补偿总费用为人民币350.081万元,其中:区片综合地价共计人民币180.081万元,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比例为9:1。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共计人民币170万元(最终发生费用数额以人力社保及民政部门实际计算为准)。


四、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本项目涉及内官庄村安置农业人口3名,其中:16岁以下人员1名,劳动力人员1名,超转人员1名。安置方式按照《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执行。

来源: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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