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打造农业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文摘   三农   2024-11-21 11:25   北京  

近年来,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推动农业高质高效、农民持续增收、乡村全面振兴的“主力军”,不断深化农业改革创新,形成了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一、做优增量,夯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基础
为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龙口市对全市农民合作社实行精细化、信息化、动态化管理,在充分尊重合作社意愿的基础上形成经营范围覆盖广泛的发展格局。截至2024年8月底,龙口市共有种植类合作社1181家,占总数的78%,其中果蔬种植销售类1054家,粮食种植类99家,苗木、花卉等种植销售类28家;养殖类合作社243家,占总数的16%,其中水产品养殖销售类66家;服务类合作社58家;加工类合作社12家;农业休闲旅游类合作社18家。
为让这些数据站得住脚,保证主体发展得实,龙口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税务部门共同开展“空壳社”清理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对农民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对发展不规范的农民合作社按照未年报的年限和实际经营状况,实施“支持引导恢复一批、市场竞争淘汰一批、自主注销退出一批”,确保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总体发展数量稳中有升。
二、培强素质,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实力
(一)优化要素支撑
一是提升土地效能。开展水肥一体化、耕地质量提升等增产行动,稳步提高粮食产能,累计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4.4万亩。推动苹果产业转型升级,改造老龄低效果园8万多亩,高标准打造市、镇、村三级示范园30余个。引导标准化基地建设、设施农业种植和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壮大草莓、葡萄等优势特色果蔬产业,建设生态循环和果蔬标准化基地10余个。
二是用好改革法宝。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芦头镇、兰高镇、黄山馆镇为试点,探索政经分离、集体增收经验模式。建设土地承包纠纷仲裁体系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推进农村土地有序规范流转。目前,全市流转土地面积17.5万亩,流转率达42%,其中流入农民合作社5.5万亩,流入家庭农场1.23万亩,流入农业企业1万亩,流入专业大户2万亩。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试点,完成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1万余亩,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二)加强政策保障
一是完善财政支持体系。研究制定《关于推进农业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方案》《龙口市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办法》《龙口市粮食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推进方案》等政策文件,每年安排财政资金5000余万元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代农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所用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按农用地管理。同时,针对不同主体,采用直接补贴、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增强补贴政策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是深入实施品牌战略。支持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及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和知名品牌创建。开展龙口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示范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组织评选,择优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龙口市级以上示范组织可优先享受各级扶持政策。同时,龙口市每年对新获得烟台市级、省级、国家级示范组织荣誉的,分别奖励1万元、2万元、5万元。
(三)创新发展模式
一是打造“产—加—销”强链增效模式。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销售”等产销模式,促成从产地到超市、从田间到餐桌的“一站式”服务,实现“产业链相加、价值链相乘、供应链相通”。例如,龙口市绿杰股份有限公司自主打造生态示范园1000亩,种植4.5万棵甜度高、适宜深度加工的特色品种苹果,苹果出汁率提高30%、甜度增加34度。采用自主筛选培育的专属醋酸菌种,生产苹果酵素、果醋粉等系列产品,产品附加值提高6倍以上。目前,市场上每10瓶苹果醋,就有1瓶产自绿杰,年销售量增速达30%,销售额2亿元以上。
二是打造“统—分—统”服务增收模式。充分发挥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引领和服务作用。例如,龙口市七甲镇冯家村将分散在112户村民手中的360亩荒地流转至村党支部领办的龙口市七甲龙鑫益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以“统一出资、集中建设”的形式,进行土地复垦平整、果树栽植以及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建设,打造360亩现代化苹果示范园。为确保集体和群众双增收,将果园以1030亩作为一个承包单元,面向村内及周边村果农进行承包经营,实现“分包到人、分片管理”。为激发果农承包经营的积极性,采取前3年不收取租赁费用,自第4年开始按照每棵果树每年20元的标准收取租赁费的形式运营,确保承包者精心管理果园。

三、服务提升,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动能
一是深入实施《烟台市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对全市合作社进行全覆盖摸底调查,按照发展状况或所处阶段,遴选“示范引领类”合作社74家、“潜力突破类”合作社258家、“规范提升类”合作社237家,针对全市农民合作社发展的短板和不足靶向施策,形成全市合作社培育的梯次队伍,发挥“头雁”示范带动作用。
二是强化培训提升农业科技水平。以全国农技推广补助、高素质农民培训等项目为抓手,每年培训农业科技示范主体100余名,农业领军人才、农业经理人等带头人2000余人次,农民6000余人次。近年来,建设科技试验示范基地10余个,推广新技术、新品种20个以上。在县乡两级建立辅导员队伍,聘请农技人员、经管人员、专家学者、农业能手等60多人成立覆盖全市的辅导员队伍,建立工作制度,发放工作手册,定期培训交流,提升辅导员队伍的履职能力。落实常态化工作机制,定期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走访,及时传递惠农政策,开展指导服务,收集意见建议,在技术支持、资金筹集、项目建设、财务管理等方面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牵线搭桥,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化发展。
三是统筹多方资源加强合作共建。龙口市坚持用好农业社会化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等项目建设指挥棒,提升农民合作社的生产能力和服务水平。广泛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分级建模,进行综合信用评价,为全市评选的AA级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免费发放可追溯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展与山东龙口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市支行等的共建共享,精准对接信用良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采取实物奖励、农资优惠、信用贷款、物流优惠等惠农措施。鼓励农民合作社广泛开展社校、社院合作,推动产学研用深入融合,激发农民合作社创新活力。例如,龙口市一条龙果品专业合作社打造了500多亩集科研、育种、育苗、推广、服务、种植、销售于一体的高标准苹果示范园,选育的苹果“龙富短枝”“龙奇红”“龙红蜜”3个优质品种获得重点推广;烟台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选育的苹果“烟金蜜”黄色新品种,以668万元的价格成功转让给龙口市南村果园果业有限公司,通过产研相促,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催生了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的新质生产力。
(作者:林佳训 栾禄通 迟秀君;作者单位: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服务中心)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期刊2024年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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