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酒驾
是驾校教练给学员上的第一课
这根“安全弦”
从学车第一天就要绷紧
作为驾校教练
更应该以身作则
然而
有的教练却成了学员的“反面教材”
10月10日,保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什玲大道八村路口开展全县道路交通秩序整治。17时18分,一辆琼D***9学号小型教练车向卡点驶来,执勤交警对该车例行经查时,发现驾驶人王某脸色通红,身上有酒气,疑似酒驾,立即引导其至安全区域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保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王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拖移机动车的处罚,且限制其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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