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在全国率先完成了省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修订,明确婚假30天,符合政策生育奖励延长产假60天,男方护理假15天,子女不满3周岁每年育儿假15天,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可以分别每月发放不低于200元的婴幼儿保教费。”
11月20日,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李瑞兵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全方位转型”系列主题第十九场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我省在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方面开展的工作。
2024年10月1日起,将取精术、取卵术、人工授精等13项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山西推动创建
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
实现重点公共场所
母婴设施全覆盖
同时
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
今年
我省对执行政府指导价的
普惠托育机构
根据实际入托人数和月数
按照独立托育机构每月500元
幼儿园托班每月300元标准
进行补助
今年8月,省卫健委等11部门印发实施《关于促进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截至目前,我省多个市县,在婚嫁、产检、分娩、育儿、入托、教育等方面出台奖补政策。其中:
长治市对2021年5月31日起生育二、三孩家庭,分别享受一次性补贴3000元、5000元;
吕梁市将从明年1月1日起,对初次登记结婚且女方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夫妇,给予1500元奖励,对符合政策生育一、二、三孩家庭,分别给予2000元、5000元、8000元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