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定期检验项目中,“出入口阻挡装置”和“扶手阻挡装置”,是两个非常容易混淆的不同检验项目,常常困扰着检验人员和使用单位。直到2023年4月2日新颁布施行的《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T7001-2023)中,才将这两个项目名称分别修改为“出入口防护装置”和“阻挡装置”。今天,我结合这两个装置不同的设置目的和要求,期望与大家探讨个明白!
下列图中:
哪个是防护装置?
哪个是阻挡装置?
设置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下面,本文将从要求、现状、风险、对策等四个方面分别阐述。
01
有关要求
自动扶梯作为特种设备,其安全防护措施和部件,在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当中都有明确要求。
1.1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特种设备的使用应当具有规定的安全距离、安全防护措施。
1.2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
1.3 出入口阻挡(防护)装置(图1)
1.4 扶手阻挡装置(图2)
02
现状
2.2 在不需要进行防护的位置设置了阻挡装置。如图4:自动扶梯外侧无坠落风险,且不会因为在外侧接触到扶手带而发生危险。
2.3 设置的位置或尺寸不规范;
包括未固定、与相邻部件距离尺寸过大或过小(如图5)。
2.4 出入口阻挡装置强度达不到防护要求。由于出入口阻挡装置是为了防止拖拽而使乘客被动进入危险空间发生危险,因此需要阻挡装置具有一定的物理强度。而实际现场仅用有机玻璃或塑料薄板等作为出入口阻挡装置的情况也十分常见(如图6)。
03
风险
04
对策
②扶手阻挡装置(如图8),仅当扶手装置的水平外盖板位置较低,且水平外盖板与墙边之间或者与并列的扶手装置水平外盖板之间是紧密相连时,才要求设置该阻挡装置。如果不是紧密相连、存在开放空间,尤其是存在坠落风险时,就应当设置出入口阻挡(防护)装置。
4.3 选择具备一定强度的材料
4.4 对使用单位的建议
4.4.1 日常保有一定数量的备件,确保阻挡装置损坏可以及时修复。
4.4.2 加强巡查,发现自动扶梯阻挡(防护)装置损坏,应立即停止使用,采取必要的围蔽措施,在醒目处张贴停用警示标识,报告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及时按要求进行修复。
来源:深海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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