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变化是导致生物多样性丧失风险的重要因素,正在进行中的第29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9)中约有10场边会、新闻发布会以及特别活动中对生物多样性议题展开探讨,包括加强国家自主贡献(NDC)、国家适应计划(NAP)和国家生物多样性战略和行动计划(NBSAP)之间的协同作用,利用国家自主贡献(NDCs)从化石燃料转型并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探讨,通过创新和地球观测促进水安全、生物多样性与和平的倡议,原住民群体呼吁尊重生物多样性并不要低估其力量等等,COP29的议程体现了全球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紧迫关注。(来源:https://unfccc.int/COP29/schedule?type=All&search=biodiversity)
生物多样性作为地球生命的基石,不仅为人类提供了诸如食物、水源、药物等众多不可或缺的生态系统服务,还在稳定气候、促进经济增长以及维护人类整体福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人类活动所引发的生物多样性丧失问题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加剧,这一严峻形势对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也构成了重大威胁。企业不止在温室气体排放方面导致气候变化乃至生物多样性丧失的影响,其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无论是直接的资源开采、土地利用,还是间接的供应链活动,都可能对生物多样性产生深远影响。这种影响并非单向,生物多样性的丧失同样会给企业带来诸多风险,如原材料供应中断、生产环境恶化、市场声誉受损以及日益严格的监管压力等。面对这一现状,企业如何准确识别生物多样性风险已成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课题。
本文旨在充分呈现企业与生物多样性的内在关系及其所面临的挑战,并为企业全面梳理具有可操作性的生物多样性风险识别方法与工具,为企业管理者、决策者以及相关从业者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助力企业在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征程中迈出坚实的第一步。
一、生物多样性与企业:价值关联与风险警示
企业与生物多样性相互依存,却又相互影响。
生物多样性是全球经济的基石,直接支持着农业、渔业和旅游等行业,与企业的价值密切关联。世界经济论坛(WEF)的《自然风险上升报告》(2023)[1]估计,全球超过50%的GDP在中度或高度依赖健康稳定的自然条件。农业和林业等行业尤其依赖生物多样性,以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如授粉、水资源调节和保证土壤肥力等。
然而,人类生产经营活动对生物多样性的丧失产生巨大影响。根据2019年IPBES [2]报告《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全球评估报告》[3],人类活动导致生物多样性丧失的五大驱动因素(土地和海洋利用方式改变、直接利用生物体、气候变化、污染,以及外来入侵物种)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其中土地利用方式的改变最为显著。这种过度依赖自然又破坏自然的发展模式,给企业生产建设活动和金融投资行为带来供应链中断、监管挑战和声誉损害等风险。[4]
当前,全球生物种群数量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丧失,物种灭绝危机已成全球性问题。根据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发布的《地球生命力报告2022》,1970-2018年,全球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在短短不到半个世纪下降了69%,其中淡水野生动物的比例达到了惊人的84%。现今,许多专家发出警告说,第六次大灭绝危机正在发生,而这一次完全是由人类活动造成的。与此同时,全球生态系统功能不断衰减,自然生态系统范围和健康状况的全球指标与基线相比平均下降了7%,许多地区存在生态平衡失调风险。在2022年的一项研究指出全球4%的陆地——约6400万平方公里需要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5]
生物多样性的丧失为企业带来了重大运营和财务风险,特别是在供应链中断、监管挑战和声誉损害等方面。研究显示,生物多样性每年为人类提供的服务价值远高于人类经济生产价值。通过货币化核算,2011年全球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达125万亿美元,而同年全球国民生产总值为68.85万亿美元。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于2020年底的研究报告显示,珊瑚礁的消失可能导致每年全球旅游业损失约100亿美元,尤其是依赖海滩和水下景观的生态旅游地。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报告称,像蜜蜂这样的授粉者的减少可能导致全球每年5770亿美元的农作物产量损失。
随着环保意识增强,政府和国际机构加强了企业环境责任监管。自然相关财务披露工作组(TNFD)于 2021 年成立,鼓励企业披露生物多样性相关风险,反映出投资者对企业环境影响的关注。《生物多样性公约》于 1992 年在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开放签署,其旨在保护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组成部分以及公平合理分享利用遗传资源所产生的惠益,目前已有众多缔约方参与其中。2014年《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发起了“企业与生物多样性全球伙伴关系”(GPBB)倡议,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通过合作、创新等方式,推动企业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中发挥更大作用,提升企业对生物多样性重要性的认识,促进企业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经营战略。
在2024年1月我国提交联合国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 (2023—2030年)》中明确提出“优先行动 5:企业与生物多样性 ”涵盖了工商业生物多样性保护联盟建设、企业生物多样性影响指数构建、企业生物多样性信息披露示范、企业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示范等,充分体现了我国对企业生物多样性问题的重视,也为企业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指明了方向,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也有助于企业更好地应对生物多样性丧失带来的风险,把握生态产品价值机遇。
二、我国企业行动指南:战略与计划中的优先行动
2024年1月,我国向联合国提交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 (2023—2030年)》为企业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行动提供了明确指引。其中优先行动5“企业与生物多样性”,明确提出多个优先项目领域,包括企业生物多样性影响指数构建、企业生物多样性信息披露示范、企业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示范等。
这些优先项目领域的实施,有助于企业将生物多样性相关信息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及监督管理活动,完善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如 ESG 报告)内容。同时,鼓励和推动金融机构将生物多样性纳入项目投融资决策,推动企业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积极投入。到 2030 年,我国有望建成企业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的长效机制,促使企业形成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产方式,实现对重点行业企业生物多样性风险、依赖和影响的定期监测、评估与披露,提升企业整体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
三、企业识别生物多样性风险的方法与工具
企业在识别生物多样性风险时,应立足自身行业、产业链角色、发展趋势与规划,遵循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并充分借助产学研政(产业链合作伙伴、科研院校、研究机构、政府相关部门)等资源渠道,为共同积极应对生物多样性风险、保护生物多样性、把握生态产品价值的机遇做好高效充分的准备。
我国政府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已出台多项政策法规,为企业提供支持与导向。一些国内外知名的倡议组织、研究机构也已研究发布一系列的指南、标准和工具,为企业开展生物多样性风险的识别提供依据。
(一)国内政策法规支持
1. 我国颁布和修订了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种子法、长江保护法和生物安全法等20多部生物多样性相关的法律法规,覆盖野生动植物和重要生态系统保护、生物安全、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等领域,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环境保护法》修订版(2014):强制企业减少环境污染、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确保企业运营过程中积极应对相关风险,并纳入企业环境责任范畴。(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2014-04/25/content_2666434.htm)
《海洋环境保护法》:明确加强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健全海洋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评估和保护体系,维护和修复重要海洋生态廊道,防止对海洋生物多样性的破坏。开发利用海洋和海岸带资源,应当对重要海洋生态系统、生物物种、生物遗传资源实施有效保护,维护海洋生物多样性。对遭到破坏的具有重要生态、经济、社会价值的海洋生态系统,应当进行修复。海洋生态修复应当以改善生境、恢复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基本功能为重点,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并优先修复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海洋生态系统等。(链接:https://www.mee.gov.cn/ywgz/fgbz/fl/202310/t20231025_1043942.shtml)
2. 中国绿色金融政策: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债券以及绿色基金等工具,为企业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提供资金支持,鼓励企业投资可持续项目,在金融决策中纳入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估,引导企业重视并积极管理生物多样性风险。(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10/content_6979595.htm
https://iigf.cufe.edu.cn/info/1012/7239.htm)
3.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明确生态红线区边界,确保其生态系统不受养殖、放牧、旅游等人为活动的损害,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空间保障。(链接:https://www.mee.gov.cn/gkml/hbb/bgt/201707/W020170728397753220005.pdf)
4.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 (2023—2030年)》:详见前述内容及附录。(链接:https://www.mee.gov.cn/ywdt/hjywnews/202401/W020240118377427497957.pdf )
(二) 国际指南、标准与工具
以下11项国际指南、标准与工具为企业理解和管理对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影响提供了框架或指导原则,帮助企业识别、评估和管理环境风险。
1. TNFD(自然相关财务披露工作组)
TNFD 于 2020 年开始筹备,2021 年 6 月 正式成立,是以市场为主导、科学为基础且受政府支持的倡议组织,得到了七国集团、二十国集团和其他有影响力的领导人的全球认可。其目标是通过公司自然报告为商业和资本市场的决策者提供更高质量的信息,从而改善企业和投资组合的风险管理。截至 2024 年10月,已有 502 家组织成为 TNFD 的采纳者,包括金融、保险、房地产、化工、林业、制造业等。TNFD的建议符合《昆明 - 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GBF)的长期目标和行动目标。对于企业和金融机构而言,采用TNFD建议将使其完全符合GBF中企业报告目标(行动目标 15)的要求,即到 2030年评估并披露其自然相关风险、影响和依赖。(链接:https://tnfd.global )
2. ISO 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
为企业管理包括生物多样性风险在内的环境影响提供框架,帮助企业识别并减少对生态系统和物种的负面影响,促使企业建立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链接:https://www.iso.org/iso-14001-environmental-management.html )
3. 全球报告倡议(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GRI)
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与美国非营利环境组织共同发起成立的独立国际组织,旨在为企业、政府和其他组织提供具有实用意义和可比性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框架。其GRI 304为GRI 300环境主题中针对生物多样性的披露标准,包含企业对生物多样性的管理方法、企业所涉及的区域的生物多样性情况、企业的生产经营等活动对生物多样性的重大影响、栖息地保护或恢复情况、受运营影响的栖息地中已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 (IUCN) 红色名录及国家保护名册的物种情况等,为企业提供了报告其生产经营(可以包括供应链)对生物多样性影响的指南,鼓励企业识别、衡量和管理供应链中的生物多样性相关风险。(链接:https://www.globalreporting.org/standards/ )
4. 《企业手册:设定基于科学的自然目标》(Corporate Manual for Setting Science-based Targets for Nature)
是由全球范围内近50家领先组织共同构建的合作网络SBTN(Science Based Targets Network)于2024年7月发布。SBTN整合包括土地、生物多样性、气候、水和海洋等领域的科学目标,旨在帮助企业和城市通过设立基于科学的目标(SBT)来减轻自身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在满足社会需求的同时不透支地球资源极限,进而促进全球经济健康发展。《企业手册》帮助企业设定基于科学的自然目标,涵盖步骤 1(评估)、步骤 2(理解和优先级设定)、步骤 3(淡水/土地/海洋:测量、设定与披露)、步骤 4(行动)、步骤 5(持续跟踪)、以及利益相关者参与等。虽然目前不包括遗传多样性,但涉及对物种、生态系统和非传染性疾病的威胁要素,且均已包含在SBTN的所有步骤中,以推动企业在保护自然和生物多样性方面采取积极行动,减少企业对生态系统的运营压力等提供支持。(链接:https://sciencebasedtargets.org/,https://www.tnc.org.cn/Upload/File/202407/20240731165456_3547.pdf )
5. 《与生物多样性相关信息披露应用指南》(Application guidance for biodiversity-related disclosures)
由气候披露标准委员会(CDSB) 在气候信息披露逻辑框架下于2021年11月发布,CDSB是商业、环境和非政府组织组成的国际联盟,致力梳理自然社会资本的重要性推进和调整全球主流企业的报告形式。指南给出了6项报告要求,包括公司治理,管理层的环境政策、战略和目标,风险与机遇,环境影响的来源,绩效与比较分析,展望内容,同时提供了有效披露生物多样性的建议、详细报告的建议和指导、以及供选用的外部资源等,用于协助企业分析并披露生物多样性层面的风险与机遇及财务绩效关联性。该指南在国际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有不少企业在其ESG信息披露中参考或遵循CDSB的相关要求。(链接:https://www.cdsb.net/sites/default/files/biodiversity-application-guidance-single_disclaimer.pdf )
6. 《自然资本议定书》(Natural Capital Protocol,NCP)
NCP由2014 年成立的自然资本联盟(Natural Capital Coalition,NCC) 开发设计,于2021年发布。NCC由 “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经济学(The Economics of Ecosystems and Biodiversity, TEEB)商业联盟的原班人马组成,致力于通过将自然资本纳入企业经济活动考量重新定义价值和转型决策方式,推动企业采取行动,以保护和增强自然资本效用支持社会和经济发展。NCP是一个决策框架,帮助企业识别、衡量和评估其对自然资本的直接和间接影响和依赖,也是国内外企业执行生物多样性管理与信息披露的重要参考框架之一。NCP从自然资本定义与价值探讨出发,通过汇集国际先进倡议和组织标准研究,建构“四项原则、四个阶段、九个步骤”等具有广泛实践性的标准化流程,为企业自然资本价值认知、分析、决策到披露提供应用支持。(链接:https://capitalscoalition.org/capitals-approach/natural-capital-protocol/ )
7. 《自然基准方法学》(Nature Benchmark Methodology)
由世界基准联盟(World Benchmarking Alliance,WBA)于2022年4月发布。WBA成立于2018年,致力于以改变衡量业务影响评估模式,创建可持续发展基准,提高向可持续未来转型的动力和积极性的全球组织。截至目前,WBA已确立“社会、城市、脱碳与能源、粮食与农业,自然与生物多样性、数字化、金融”七大系统转型需求。方法学从三个维度、25个指标对企业在保护环境和生物多样性方面进行评估。(链接:https://www.worldbenchmarkingalliance.org/research/2022-nature-benchmark-methodology/ )
8. 《环境与社会标准6》(Environmental and Social Standard 6,ESS6)
由世界银行(World Bank)于2017年10月更新发布的。世界银行作为独特全球性合作组织,主要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该资金、咨询和技术援助,支持联合国全球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切实推进和达成。ESS6是专门针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自然资源可持续管理所提出的标准与要求,且相较于其他讨论的框架与标准,更适用于与“项目”维度关联的风险评估。(链接:https://thedocs.worldbank.org/en/doc/630011511809518427-0290022017/Environmental-Social-Standard-ESS6-FactSheet-WB-ESF )
9. 《企业生物多样性绩效规划与监测指南》(Guidelines for planning and monitoring corporate biodiversity performance)
由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于2021年出版。提出四阶法,帮助企业分阶段开展生物多样性相关工作。第一阶段:了解企业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并确定优先保护物种、栖息地和生态系统服务;第二阶段:设立企业生物多样性愿景、总体目标和行动目标,并制定关键实施战略;第三阶段:建立相互关联的核心指标框架,以便在企业内进行数据汇总;第四阶段:收集、共享和分析数据,吸取经验并进行调整。(链接:https://iucn.org/resources/publication/guidelines-planning-and-monitoring-corporate-biodiversity-performance )
10. 集成生物多样性评估工具(Integrated Biodiversity Assessment Tool, IBAT)
IBAT于2008 年在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世界保护大会上推出。它既不是政府机构,也不完全是单纯的倡议组织,而是一个由多个国际知名的生物多样性相关组织合作建立的具有专业性和权威性的生物多样性数据评估工具平台。IBAT帮助企业识别生物多样性风险,提供生物多样性数据和地图,帮助企业评估其运营区域的生物多样性价值,揭示可能影响物种和生态系统的风险。(链接:https://www.ibat-alliance.org/ )
11. 基于中国市场环境下《企业生物多样性信息披露研究》(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等单位)
该报告为 2022 年度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金融支持生物多样性研究组”研究成果之一,由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野生动物保护学会、山水自然保护中心、江苏银行等单位共同研究完成。报告提出中国企业生物多样性信息披露框架设计,包含对框架设计的基本原则描述、披露框架与内容阐述及披露工具应用指南。披露框架分为“治理结构与政策、战略与目标、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分析、风险与机遇、绩效追踪与评估、未来展望”共计六个维度30个二级指标。披露工具部分主要介绍课题组衍生设计的“披露清单(Checklist)”和“自评估与能力提升(Self-Assessment)-DPSIR分析模型”,为企业理解和应用课题组开发的生物多样性披露框架提供流程参考,并有助于企业提高生物多样性管理能力。(链接:https://iigf.cufe.edu.cn/info/1014/5901.htm )
四、总结
生物多样性是全球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组成部分,企业在全球运营中不可忽视生物多样性风险,尤其是通过供应链传导的影响。通过实施以上建议,企业可以在中国市场及全球市场中实现更为可持续的运营,减少负面环境影响,并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附录1:生物多样性定义及中国承诺[6][7]
根据《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定义,生物多样性是指“所有来源的活的生物体中的变异性或多样性,其来源包括陆地、海洋和其他水生生态系统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综合体;包括物种内、物种之间和生态系统的多样性”。在诸多方面构成了我们赖以生存的生命之网——食物、水、药物、稳定的气候、经济增长等等。全球一半以上的GDP依赖于大自然。超过10亿人依靠森林谋生。土地和海洋吸收了碳排放总量的一半以上。
生物多样性是由基因或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三个层次组成。
遗传(基因)多样性:一个物种的基因组成中遗传特征的多样性,包括种内不同种群之间或同一种群内不同个体的遗传变异性。
物种多样性:在一次个体采集(数据集)中,不同物种的有效物种数以及一定时间一定空间中各个物种的个体分布特点。物种多样性包括两个方面,即物种主富度和物种均匀度。物种丰富度就是简单的物种数,而均匀度则量化物种丰富度的平等程度。
生态系统多样性:生态系统的多样化程度,包括生态系统的类型、结构、组成、功能和生态过程的多样性等。
然而,大自然正处于危机之中。多达一百万个物种面临灭绝的威胁,许多物种在几十年内就会灭绝。一些不可替代的生态系统,如亚马逊雨林的部分地区,由于森林砍伐,正在从碳汇变成碳源。85%的湿地,如能够吸收大量碳的盐沼和红树林沼泽,已经消失了。
1992 年里约地球峰会期间,150 位政府领导人签署了《生物多样性公约》,认识到生物多样性不仅仅涉及植物、动物和微生物及其生态系统,还关乎人类以及我们对粮食安全、药品、新鲜空气和水、住所以及清洁健康的生活环境的需求。我国于1992年6月11日签署了公约,1993年1月5日正式批准,成为最早前述和批准公约的缔约方之一。
2022年12月,《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通过了《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Kunming-Montreal Global Biodiversity Framework),为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提供了新的蓝图,旨在指导直至2030年乃至更长一段时间的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各缔约方根据《公约》第六条,按照附件一所提供的指导,结合《昆明 - 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及其目标,修订和更新其国家生物多样性战略和行动计划。我国于2024年1月25日向联合国提交了生物多样性目标:
优先领域一、生物多样性主流化
1:生物多样性政策法规体系
2:生物多样性治理体制机制
3:生物多样性规划计划体系
4:生物多样性宣传教育
5:企业与生物多样性
6:生物多样性保护全民行动
优先领域二、应对生物多样性丧失威胁
7:生态空间保护
8:生态系统恢复
9: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
10:生物多样性迁地保护
11:野生物种可持续管理
12:生物安全管理
13:环境质量改善
14:生物多样性与气候变化协同治理
优先领域三、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与惠益分享
15:种质资源可持续利用
16:农林牧渔可持续管理
17: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18:城市生物多样性
19: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
优先领域四、生物多样性治理能力现代化
20:传统知识保护与传承
21: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
22:生物多样性评估
23:生物多样性执法监督
24:生物多样性智慧治理
25: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
26:多元化投融资机制
27:国际履约与合作
在刚刚结束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六次缔约方大会(COP16)上,虽然未能在资金机制、监测框架等核心议题上达成一致,但在下列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遗传资源数字序列信息(DSI)惠益共享的多边机制并设立“卡利基金”:COP16决定创建一个全球基金,用于收集和公平分配从数字序列信息(DSI)中获得的经济资源。
设立《生物多样性公约》第8(j)条和其他条款常设附属机构:确保原住民和当地社区在《公约》下的充分参与。
全民参与和“绿区”设置:COP16强调了全民参与,并为民间社会团体设置了“绿区”,吸引上百万人次访问,被称为“人民的COP”。
对自然基因数据的商业使用收费:会议达成了为原住民设立常设机构、对自然基因数据的商业使用收费等共识。
关注原住民权利和生物多样性保护:COP16还关注原住民权利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为地方社区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的议题得到多方关注。
脚注
[1] Global Risks Report 2023:
https://www.weforum.org/reports/global-risks-report-2023
[2] 是全称为Intergovernmental Science-Policy Platform for Biodiversity and Ecosystem Services的国际组织,即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政府间科学政策平台的缩写。
[3] Global Assessment Report on Biodiversity and Ecosystem Services:https://www.ipbes.net/global-assessment
[4] 山小水,山水自然保护中心,生物多样性主流化进程加速,上市企业应充分评估相关风险 ——《企业生物多样性压力评估报告2021》正式发布,2022年12月12日
[5] 金融支持生物多样性研究组,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物多样性金融2023年度报告》,中国金融出版社,2023年9月
[6]https://www.un.org/zh/climatechange/science/climate-issues/biodiversity
[7] https://www.cbd.int/nbsap/post-cop15.shtml
作者:
陈颖雯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陈玥竹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科研助理
原创声明
新媒体编辑:马文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