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首例!“民告官”诉前调解成功

文摘   2024-11-01 07:00   湖北  



“没想到这么快就把问题解决了,多亏了法院的创新举措,让事情能够圆满解决,这个效果比再次诉讼好多了!”近日,石首法院首次通过诉前调解化解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原告王某某代理律师对法院的创新举措连连称赞。



2023年5月,王某某因占道经营被石首市某局执法人员扣押其经营所用的杆秤,双方拉扯过程中,王某某摔倒在地受伤。后王某某向石首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审理,法院判决确认该局扣押王某某杆秤的行政行为违法,将杆秤返还给王某某,并赔偿王某某各项损失合计8456.37元。裁判文书生效后,王某某提交了其进行人身损害司法鉴定的新证据再次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参考司法鉴定增加的金额进行赔偿。


前端委派
吹响行政案件诉前“前沿哨”

“你这个案件涉及的行政行为已经由生效判决确认违法,你现在的诉请只是对赔偿金额有异议,而且你们已经进行了诉前鉴定,我建议可以先试一下诉前调解,调解的成功率比较高,可以更快更好地解决问题。”石首法院在立案审查阶段向原告代理律师建议可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解决争议。

“行,法官,我已经与原告沟通了,打官司按照法定程序确实太久了,我们都想尽快拿到赔偿金,要是能调解成功,也可以减少我当事人的诉累。”在征得原告的同意后,法院将王某某诉石首市某局行政赔偿一案委派给市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室进行调解。


诉前调解
做好定纷止争“答卷人”

市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室受理该案后,第一时间梳理案件症结点,积极与石首市某局沟通,寻找调解突破口。

“我们已经垫付了医疗费,为什么还要给他赔偿?”该局工作人员对王某某的诉求表示不解。

“你们与王某某之间的矛盾,已经由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你们的执法行为违法,应当予以赔偿。现当事人提交了新证据证明了实际损失,并重新提出赔偿请求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我建议你们可以参考鉴定报告就赔偿金额进行调解,避免激化矛盾,影响行政机关的执法形象。”调解员结合案件释法明理。

“您说的我们认可,但是我们认为他的赔偿请求也有不合理的部分,您看能否协商降低一些金额。”

“双方都有调解的意向就已经成功了一大半,我们去给原告做工作,看能否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

之后,调解员通过不断地电话调解、背靠背调解,双方分歧逐渐缩小,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经当事人申请,法院出具了行政诉前调解书。





该案是石首法院首次为行政案件编立“诉前调”字号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成功案例,开启了以诉前调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的先河。下一步,石首法院将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综合运用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和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衔接机制,持续探索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新格局,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高效化解,力争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作者︱综合审判庭李思宇 审管办郑佳慧

来源:石首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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