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条例》规定,近日,省安委办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国动办等部门联合发布了第三批相关行业领域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包括教育机构、渔业船舶、人防设施等11个细分领域61条较大以上安全风险。
各地、各有关部门将督促指导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有关企业(单位)认真学习,对照目录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并按规定主动报告,有效提升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水平。
江苏省教育领域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
江苏省技工院校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
江苏省渔业船舶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
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
江苏省国防动员领域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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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处
编辑:省应急管理厅新闻宣传处、宣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