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网络谣言,共筑清朗网络环境!

2024-06-25 15:02   江苏  


什么是网络谣言及其特点


网络谣言是指通过网络媒介(例如微博、网站、论坛、聊天软件等)传播的没有事实根据的传闻、信息。它具有哪些特点呢?

01

来源模糊、隐蔽性强

网络谣言的信息来源不明确,通常以若干图片或者视频片段的形式再配上特定的文字出现,图片和视频往往看不出明确的时间地点,只有事件本身,造谣者往往就是借助这种模糊不清的信息博取“吃瓜群众”的眼球。

02

传播迅速、影响力广

网络谣言借助互联网传播优势,打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快速广泛地抵达受众。成本低,速度快,一张图片或者一个视频短短几个小时就可以成为网络热点事件,影响十分广泛。

03

内容荒诞、蛊惑性大

内容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但多用词浮夸、断章取义、混淆是非,在没有确凿事实依据的情况下,仅凭一己猜测,过度将话题引向恐慌。


造谣、传谣需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在网上编造、散布谣言,根据行为的情节严重程度可能会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

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行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面对“网络谣言”,我们该怎么做


1.理性上网不造谣

严格遵守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在生活中、工作中,坚决不在未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依据个人猜测、道听途说,通过网络编辑散发信息。

2.善辨是非不信谣

面对未经证实的信息以及地域不清、指向不明的信息,保持理性、不盲目跟风,通过官方等正规渠道核实信息。

3.心有法度不传谣

坚守法律法规底线,自觉抵制网上的不科学、不文明言论。对身边出现的谣言,积极劝解,对网络平台上没有权威和正规来源的截图、视频、音频信息,做到不评论、不转发。

4.发现谣言勇举报

净化网络环境,打击网络谣言,需要广大网民的共同努力。大家要积极抵制网络谣言,并及时向公安机关、网信部门或各专业辟谣平台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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