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安阳市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多家小型生产经营场所合用同一建筑物或者相对集中的,应当确定专门人员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等进行统一管理;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和条件的,按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七)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八)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对于在日常防火巡查或者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安全;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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