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严令地方政府偿还欠款,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解决这一问题。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1. 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后,中央财办负责人明确表示要尽最大能力加快偿还拖欠企业账款。这表明中央对清偿地方政府拖欠企业账款的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
2. 中央提出了具体措施,包括进一步深入推进清欠专项行动、地方政府落实属地责任使用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等政策、央企国企带头清欠、强化失信惩戒等。
3. 国务院国资委也表态,中央企业要深化产业链战略合作,带头清偿民营企业欠款,全力以赴稳就业、稳供应、稳畅通。
4. 中央推出了“十万亿化债”计划,地方可以通过额外发行专项债来融资,部分省份被要求优先“三保”和偿还欠款。全国18省已发行超1万亿的新增政府债务,这将是一大笔用来偿还欠款的资金。
5. 中央建立全国统一的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登记(投诉)平台,建立投诉督办约束机制,优化支付管理制度。
6. 部分省市如重庆、江西、山东等成立“清欠专班”,重点清理政府拖欠的企业账款及劳动人员欠款。
7. 财政部表示,严格落实地方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改变一些地方和部门有法不依、惩戒措施宽松软状况;发挥增量政策效应,督促各地用好6万亿元置换政策在内的一系列化债支持政策,确保实现2028年底前隐性债务“清零”目标。
综上所述,中央已经明确要求地方政府偿还欠款,并且正在通过多种措施来推动这一进程,以期解决地方政府拖欠企业账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