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博士是《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新增的博士专业学位,于2023年起实施。有别于法学博士科学学位,法律博士专业学位是针对政法实务部门需要培养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扎实宽广的法律专业知识,能够创造性从事法治领域高层次实际工作的法治人才而设置的一种学位类型。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向各高校陆续下发了法律博士授权通知文件。综合各校情况统计,全国(仅指大陆地区)共有19所高校申报的法律博士在2024年获得自设批准或审核批准,成为第一批获得法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单位。其中集中审核授权高校8所,自主审核授权高校11所。
名单信息如下:
集中审核
(学校经省学位办再报国务院学位办审核)
中国政法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辽宁大学
自主审核
(学校自主设置报国务院学位办备案)
中国人民大学
清华大学
吉林大学
复旦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浙江大学
厦门大学
四川大学
中南大学
中山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如有遗漏和错误,请留言补充)
以上高校的法律博士点可望在2024列进入博士招生目录,招收2025级第一批法律博士研究生。另有多所高校近期开始了新一轮法律博士点建设论证工作,可望在2025年获得法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
来源:法律史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