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扛起产业大区使命担当,抢抓发展先机,助力增产扩能,加快投资放量、提振消费活力,奋力实现首季“开门红”,努力为全省、全市大局多作贡献,特提出如下政策意见。
一、支持重点项目加快推进。对春节期间“不停工”的重点建设项目,经认定符合条件的,按在岗人员每人不高于800元的标准予以用工补贴。
二、支持重点企业加快生产。对一季度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按照一季度产值规模、增速予以分档奖励。对贡献突出的,额外再予以奖励。单家企业最高奖励120万元。
三、鼓励全面扩大有效投资。对一季度符合条件的增量投资项目,按照投资贡献情况予以分档奖励。单家企业最高奖励300万元。
四、加大制造业投资奖励。对一季度符合条件的制造业投资续建项目,按照投资贡献情况予以一定奖励。单家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
五、鼓励企业升规纳统。对一季度首次升规(达限)纳统的工业企业、营利性服务业企业、零售业企业、批发业企业、餐饮业企业予以一次性奖励。单家企业最高奖励30万元。
六、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按照一季度研发费用增量予以分档奖励。单家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
七、支持服务业快速发展。对2025年1-2月营业收入或类增加值同比增长达到要求的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经认定分档后予以奖励。单家企业最高奖励15万元。
八、加大营利性服务业企业招引。对新增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开展分类评定并予以奖励,单家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
九、支持外贸企业稳步发展。对一季度主动拓市场、抢订单的外贸企业,经认定分档后予以奖励。单家企业最高奖励150万元。
十、加强外综服等企业引育。对一季度符合条件的外贸综合服务等企业(含培育企业)予以奖励。单家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
十一、大力吸引和利用外资。对一季度符合条件的实际利用外资200万美元(含)以上的企业予以奖励(不含房地产类)。单家企业最高奖励3000万元。
十二、激发市场消费活力。鼓励汽车流通企业、商超、餐饮和住宿等经营主体积极开展各类新春促销活动,发放汽车、商超、餐饮等各类消费券不低于900万元,联动开展“宋福杭州年”活动,鼓励工业企业开展旅游研学。
十三、助力企业稳工扩岗。对一季度在钱塘参保人数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营利性服务业企业予以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补助30万元。
十四、加强企业用工保障。一季度组织各类校企对接、劳务协作、直播带岗、招聘服务等活动不少于15场,全力保障企业加快开工复产。
十五、浓厚新春节日氛围。围绕“欢乐过大年”主题,开展“家”年华系列活动;举办新年音乐会、迎春文艺晚会、“村晚”展演等文艺演出;开展非遗体验、民俗文化及街道辞旧迎新活动,进一步丰富区内群众和产业工人文化生活。
十六、开展迎春送暖活动。全面落实“春风行动”。组织开展迎春送暖助企服务活动,走访慰问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留守职工和困难群众等群体。
本政策措施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3月31日。中央和省、市现有政策及后续出台的支持政策,一并遵照执行,同一事项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