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鹰潭考点现场确认提交材料审查考生须知
一、现场确认:
二、考生提交材料要求
(一)所在单位初审合格后盖章的《2025卫生专业技术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2份),报名表上一定要手写留下联系电话!
(二)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原件和复印件;
(三)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学历查验结果:
(1)2002年后毕业取得学历提供在学信网(www.chsi.com.cn)《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免费申请),学信网验证码有效期要求在2025年1月底前有效;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可免费在学信网网上申请学历认证报告(相关申请资料准备情况详见学信网要求),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因时间关系考生报名时无法及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的可提供经单位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考生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应补充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2)2000年前入学的中专职业学校毕业生提供经单位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2000年及以后入学的中专职业学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提供在"江西教育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查询系统(http://zzzs.jxedu.gov.cn/zzquery)查询认证结果页面。
(3)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五)报考级别中有从事医疗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省内社保缴费证明可通过"江西人社 APP "或"赣服通"打印),且现社保缴纳单位与其工作单位一致;
(六)报考专业的下一级资格证书复印件。报考专业代码为301(含)至365(含)以及392专业的,还须提供与报考专业执业类别一致的医师资格证、与报考专业注册范围相一致的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申报护理学(初级师)(专业代码为203)须提交护士资格证书和护士注册证书的复印件;申报护理学(中级)考试(专业代码为368~373)须提交护师资格证书和护士注册证书的复印件;由单位直接聘任护师后报考中级的,须提供相应聘文原件和复印件;且执业地点应与申报单位一致。
(七)民营医疗机构报名须提供《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
(八)申报人单位出具近3年无医疗事故责任,近1年无医疗差错责任,没有行政处分等情况,单位集中报名审核的可统一出具一份证明材料。
(九)单位出具在职在岗工作经历的证明(证明样式及表格见附件)
三、资格审查:
2024年11月27日起至2025年1月16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个人自审。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务必全面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各项规定后方能报名(把握不准的可在报考前咨询考点)。报考人员报名后,打印《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并在“申报人员签名栏”内签署本人姓名,进行真实性承诺。
(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报名点须对报考人员《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所填信息逐一核实,对照相关证明材料严格把关,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确保其符合报名条件。初审符合条件的,由所在单位、报名点在《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中相应栏内签署“初审合格”意见并盖章,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告知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和考试。
(三)资格复审。各设区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考试报名有关文件的要求,认真核对申报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等相关条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在《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中相应栏内签署“审核合格”意见并盖章。对不符合条件的,告知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得参加考试。
(四)资格审定。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复审的基础上,对照报考人员相关材料进行审定。审定合格的在《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中相应栏内签署“审定合格”意见并盖章;审定不合格者,告知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得参加考试。
各报名点联系方式:
1、市直报名点:鹰潭市卫健委(市经济大厦D725)联系电话:0701-6216996
2、贵溪报名点:贵溪市卫健委(冶金大道贵溪市卫健委大楼7007办公室)联系电话:0701-7185806
3、余江报名点:余江区卫健委(余江区经济大厦1116室)联系电话:0701-5881102
4、鹰潭市城区总医院报名点(只接受市中心城区总医院辖区单位报名):鹰潭市人民医院(北院区)联系电话:0701-6698077
5、贵溪市总医院报名点:贵溪市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0701-3771978
附件:
关于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考试报名人员在职在岗工作经历的证明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考试工作的通知》(赣卫人字〔2024〕35号)文件要求,我单位按照该文件规定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参与报名考试,经资格审查,截止目前,以下参加考试人员属于我单位在岗在职员工,符合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考试报名条件(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证明。我单位对以上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电话:座机:手机号码:
负责人(手写签字):
***单位(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考试报名人员在职在岗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现工作单位 | 进入本单位工作时间 | 目前是否在职在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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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邮箱:yjzb8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