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酒有度 | 四次前科不知悔改,酒驾红线不可触!

美食   2024-11-27 10:53   北京  



某日,在广西河池汕昆高速宜州收费站出口,男子赵某被查出酒驾,呼气检测结果为73mg/100ml。在随后的调查中,该男子被查出处于无证状态,更为惊人的是,赵某此前在2017年4月、2022年8月和2022年11月已有三次酒驾被查处的“前科”。

执法过程中,赵某不仅没有反思自己的违法行为,反而借着酒意频频“语出惊人”:

“酒驾就应该关到死,像杀人犯一样!”

“我又不开车撞人,也不干什么事,怎么就犯法了?”

最终,民警对赵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无证驾驶、酒驾被处罚后再次酒驾的违法行为,合并处2500元罚款,15日行政拘留。

酒驾在对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的同时,也需要当事人承担严重后果:

  1、 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 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

  1、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3、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面对如此高昂的代价,司机朋友们千万不能存在侥幸心理

小编提醒: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

理性文明,拒绝酒驾!




编审 / 李林

美编 / 于雪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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