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冬季安全旅游温馨提示

政务   2025-01-13 18:30   辽宁  

     值此寒冬岁末之际,干燥、强风、浓雾、冰冻等恶劣天气频现,易造成气候、火灾、设备、交通等事故,为进一步增强游客自我防护意识,保障游客旅游出行,义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向广大游客发出冬季安全旅游温馨提示如下:


     1.出发前请及时关注相关旅游目的地的天气、交通及当地旅游部门发布的相关旅游信息。


     2.及时注意天气的变化。气温骤降或突然来到寒冷的环境中,往往会诱发心脑血管疾病,做好保暖防护很重要。


     3.患有冠心病、动脉硬化、高血压、慢性支气管炎等慢性疾病的游客,不宜在寒冬季节旅游。


     4.旅游者选择户外刺激性项目时应掌握必备的安全知识,量力而行。旅游者要选择具有合法资质和安全保障的体验项目,在体验惊险刺激的旅游项目时,要认真阅读安全提示、注意事项,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急救常识。


     5.尽量结伴而行,携带必要药品。一个人出游纵然风景独好,但是考虑到旅途当中有许多未知因素和突发状况,冬天天气变化莫测,极端气候比较多,建议最好还是结伴而行,遇事也好相互照应。冬季寒冷易感冒,出门旅游备上感冒药等必要药品对旅途将大有帮助。


     6.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注意交通安全,严格遵守有关交通安全规定和有关交通安全警示。注意饮食卫生安全,选择卫生状况好的就餐点,防止发生食物中毒等问题。注意财产安全,妥善保管行李物品,入住酒店最好办理贵重物品保管手续,防止财物被盗。注意人身安全,游览时人多拥挤,自觉避让人流高峰,防止踩踏、跌落等意外危险事故发生。


     7.自驾游游客要注意出行安全,做好有效的防滑措施。提前给车辆做一次全面维护和保养,检查车辆蓄电池、防冻液、轮胎、车灯等车况,配备好防滑链。行车要注意安全,不超速、不疲劳驾驶,行驶中保持车距,不急刹车、急拐弯,遵守交通规则。


     8.参团旅游要选择正规机构。注意查看旅行社经营场所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时,要明确线路、行程、景点、交通和食宿安排及标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签订旅游合同和缴款后,索要发票并妥善保管,在旅游过程中一旦发生纠纷,可作为维权凭证。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9.不要随意开展登山活动,漠视法律规定,忽视个人人身安全,广大登山爱好者应遵守相关法律、敬畏大自然,保障自身生命安全。不贸然进入未开发地带或景区中没有开发的地方和偏远地带,这些地方没有建设相关配套设施和安全防护,出行困难且危险。并且冬天天气寒冷,体力会有所下降,如果在野外迷路,也很容易冻伤,尽量不要贸然进入。


     10.文明出游,理性维权。要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遵守公共秩序。爱惜游乐设施,不破坏观赏景观。保护生态环境,随身携带垃圾袋,不留下一片垃圾。



义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5年1月13日

编辑:陈思霖

校对:李奇

主编:葛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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