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据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省采购中心”)消息,该中心于7月30日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十项禁令》(以下简称“十项禁令”),对劳动纪律、业务纪律、廉洁纪律等制度进行完善,划出底线、红线,进一步健全内控工作机制,推动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十项禁令明确禁止的行为包括,以授意、暗示等方式,插手干预政府采购活动;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本人职务、工作影响,插手干预采购活动;擅自改变采购文件资格条件、技术参数、商务条件和评分标准等条款指标,为关系人量身定制采购文件,排斥其他供应商;违规打探、擅自查阅项目信息;违纪泄露项目信息等。
十项禁令出台以后,省采购中心监督部和综合部将根据其职能职责和管理权限开展监督检查,通过明察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形成全覆盖的监督检查体系,为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环境。
来源:川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