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戴辉斌等四位同志辞去上犹县
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4年11月5日上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岗位变动,戴辉斌、黄振华、刘可为、陈丽菲等四位同志申请辞去上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上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戴辉斌、黄振华、刘可为、陈丽菲等四位同志辞去上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并报上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上犹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11月5日
上犹县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35号)
上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1月5日决定:
免去段奕同志的上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现予公告。
上犹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11月5日
上犹县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36号)
上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1月5日决定:
任命黄少华同志为上犹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免去田先德同志的上犹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上犹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11月5日
来源:上犹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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