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可以报,司法局等公开招聘28人!

文摘   2024-11-14 17:34   西藏  





尼木县(医共体)关于招聘医务人员的公告

报名截止日期:11月15日

招聘人数: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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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尼木县医共体部分成员单位发展需求,特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热爱报考岗位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服从各项工作安排。

3.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89年10月—2006年10月出生)。

4.户籍不限,招聘大专及以上学历。

5.本地户籍未就业大学生、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尚处于刑事案件处理阶段的;

2.造谣、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政治立场动摇、理想信念缺失的;

4.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分裂上做“两面人”“两面派”、参与分裂破坏活动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吊销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或者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10.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等其他情形的;

1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2.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工作的。

三、招聘计划

尼木县医共体本次计划招聘医务人员6名。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流程进行。

扫码获取报名表!


(一)报名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电子备案表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相关执业资格、技术资格证书等文件转成PDF,以压缩包形式发送nmxrmyybgs@163.com,原件在参加面试时核验。 

2、现场报名尼木县医共体办公室(县医院行政二楼)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电子备案表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相关执业资格、技术资格证书、成绩合格证明等送至县医共体办公室。

五、薪资待遇:工资面议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13308914017   18889007852

七、其他

(一)请应聘者保持联系方式正确、畅通。

(二)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全、提供虚假信息或与招聘岗位不符等情况,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核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关材料信息不实、专业和资格不符,弄虚作假、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尼木县医共体负责解释。





噶尔县关于公开补招网格员的公告

报名时间:11月13日至11月15日(10:30-13:30,16:00-18:30)

招聘人数: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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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升噶尔县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健全服务网络,强化服务功能,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根据充实网格员队伍工作需要,现公开补招专职网格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择优录用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补招人数

噶尔县补招4名专职网格员(狮泉河镇城区3名、门士乡门士村1名)。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热爱报考岗位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3.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以及其他资格条件,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服从乡(镇)、村(社区)、网格长工作安排;

4.噶尔县户籍,高中(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会双语,善于做群众工作,能简单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中国共产党党员;

2.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3.退役军人;

4.网格内常住村(社区)人员;

5.享受低保人员;

6.具有一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7.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尚处于刑事案件处理阶段的,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造谣、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政治立场动摇、理想信念缺失的;

4.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在反对分裂上做“两面人”“两面派”、参与分裂破坏活动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10.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工作的;

12.此前聘用为网格员并在合同期内,单方面解除合同或因个人原因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得参加本县专职网格员招聘。

四、薪酬待遇

1.底薪标准:4000元/月·人(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费用)。

2.绩效考核奖励: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发放绩效考核奖励4500元,年度考核“称职”等次发放绩效考核奖励1500元,根据年度考核情况一次性发放,年度考核“基本称职”等次的无绩效考核奖励。

3.通讯补助:100元/月·人。

4.交通补助:城镇区网格员200元/月·人,农牧区和边境地区网格员400元/月·人。

5.社会保障: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6.休假待遇:每年享有30天带薪休假(含路途时间),根据本人及配偶籍贯所在地(以夫妻双方原籍最远的为准),地区内、地区外和自治区外的网格员分别给予休假路费补助1500元、2500元、3500元。

五、招聘步骤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13日—11月15日(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8:30)

(二)报名方式

本次补招以现场报名形式开展,免收报名费。报名者须携带报名材料递交至中共噶尔县委政法委办公室。

(三)报名材料

1.噶尔县公开补招专职网格员报名登记表(扫码下载);

2.本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5.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学籍信息登记表;

7.近期免冠一寸蓝底彩色照片3张。

报名一律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需提供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四)资格审查

在招聘时间内,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五)集中体检

资格审查通过后,确定体检时间,进行集中体检(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六)政审

充分征求信访部门、公安部门的意见,重点了解报名对象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资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核。

(七)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基础知识、法律常识等,分值为100分(占总分60%)。(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布)。

2.面试:面试按照招聘录用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现场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分值100分(占总分40%)。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录用网格员。

(八)公示、聘用

定岗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噶尔县融媒体、噶尔县政法之窗等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

六、其他事宜

1.报名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信息填报不真实或出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录资格;

2.报名人员因个人原因(报名表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等情况)造成后果的由报名人员个人承担;

3.报名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招录工作信息,个人原因未关注相关通知而导致的未能招录等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4.拟聘用人员如与其他单位有劳动关系的,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再行签订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

噶尔县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 0897-2667044


附件:噶尔县公开补招专职网格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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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噶尔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11月12日





仲巴县司法局关于公开补招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公告

报名时间:11月11日至11月15日(10:30—13:00,15:30—18:30)

招聘人数: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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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司法厅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工作方案>的通知》(藏司发﹝2022﹞85号)的通知要求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建立一支人员相对稳定、专业素质较高、有敬业精神的专职人民调解队伍,高效推动我县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仲巴县工作实际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补招专职人民调解员5名,招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招录、公平竞争、公正评选、择优录用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综合成绩最优者优先录用。
二、招聘岗位数量
共补招5名专职人民调解员。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反对分裂。
(二)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未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热爱公益事业,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调解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法律知识、政策水平、专业技能和调解能力。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一定文字表达、专业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一年以上调解工作经历、本科以上学历、法律职业资格、法律专业背景人员及社会心理学专业者优先录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
(一)正在社区服刑或曾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结案的;
(二)开除公职或被行政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
(三)在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等各类考试中存在舞弊行为的;
(四)现任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和在职企事业单位人员;
(五)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六)因其他原因不宜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
五、工作职责
(一)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线索,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二)认真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在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和调查了解有关情况的基础上,通过说服、教育、规劝、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三)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注重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四)认真做好纠纷受理登记、调解工作统计、文书档案管理和报送案例等工作。
(五)自觉接受司法行政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管理,严格遵守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度规定,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
(六)认真完成司法行政部门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工资待遇
1.试用期待遇:试用期一个月,标准为每人每月2100元,试用期期间不缴纳五险。2.正式聘用后标准为每人每月4200元,包含了个人应依法缴存的“五险”。3.落实“以案定补”案件补贴。4.专职人民调解员依法享有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等权利,并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规定。工作满一年享有带薪休假30天(含路途天数)。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考察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上午10:30—13:00,下午15:30—18: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此次报名采取线上+线下方式进行,线上报名人员将本人相关证件和报名表发送到县司法局邮箱(邮箱号:zbxsfjbgs@126.com),线下报名人员应当需本人到仲巴县司法局(二楼人民调解办公室)报名。报名地址:仲巴县宝钢南路。(县公安局旁边)
3.报名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须提供仲巴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登记表,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蓝底1寸照片(含电子版)。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仲巴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凡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录用资格。报名一律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如有遗失请在辖区派出所开具证明。
4.报名资格初审及政审:资格初审工作由仲巴县人社局、司法局联合负责,政审工作由仲巴县司法局、仲巴县公安局联合负责,考生须完成填写《2024年仲巴县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开招聘政审表》,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领取准考证:考生准考证由县司法局统一制发,并通知领取。
(二)笔试(占60%)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工作由县人社局、县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县纪委、县作风办、县政法委监督。
1.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法律基础、常识判断、调解案例分析等内容,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11月16日10:00-12:30。
3.笔试地点:县司法局
4.划定合格分数线:由县司法局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统一划定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合格人数以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并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三)面试(占40%)
1.笔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考官一般为3-5人。考官由政法委、人社局、司法局相关人员组成。
2.面试以结构化为主。主要测试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职业技能,满分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情况由司法局负责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四)补录工作
因其他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确定招录对象
根据资格审查、考察、政审、考试合格等结果,确定拟招录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招录对象。
(六)录用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本人进行书面总结,由仲巴县司法局对被录用人员进行考核,提出意见并提交仲巴县司法局党组研究同意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八、退出机制
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薪酬待遇和各项补贴。
(一)专职人民调解员自愿辞职的;
(二)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严重违反人民调解员管理规定,怠于履行责任,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签订劳动合同的专职人民调解员擅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五)年度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等次或连续2年被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
(六)因违法违纪不适合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
(七)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注意事项
请考生务必预留2个以上联系电话,并在招考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县司法局在体检、政审和录用环节将电话告知本人相关事项,如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络的,后果自负。
本公告由仲巴县司法局负责解释,咨询人及电话:次仁多布杰 17808928848  0892—8292489  
附:《仲巴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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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巴县司法局

仲巴县人社局(医保局)

2024年11月11日





江孜县司法局关于公开招聘两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公告

报名日期:11月13日至11月19日

招聘人数: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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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工作方案>的通知》《日喀则市司法局 日喀则市财政局 日喀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日喀则市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扎实有序推进江孜县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工作,现面向社会招聘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招录原则和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政治立场坚定、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招聘考试的方式对求职人员进行考核,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用。
招聘数量及岗位性质
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2名,其中为江孜镇人民调解中心1名,热索乡人民调解委员会1名。
岗位性质属于聘用制人员。
工作职责
(一)积极配合县、乡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线索采取针对性措施,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二)有效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促使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三)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引导群众遵纪守法、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社会美德。
(四)做好纠纷的受理登记、调查笔录(取证)、调解笔录、制作调解协议书、检查和督促生效协议书的履行、回访、归档和统计上报等工作。
(五)自觉接受司法局指导管理,严格遵守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度规定。
(六)认真完成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招聘条件
(一)公开招聘人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反对分裂。
2.热爱公益事业,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熟悉社情民意,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法律知识、政策水平、专业技能和调解能力。
3.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未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4.年龄在21周岁至40周岁。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江孜籍未就业大学生优先录用。有法律职业资格、法律专业背景人员及社会心理学专业、有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凡属于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子女的,优先录用。
(二)下列人员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的,曾被开除公职、党(团)籍和学籍的,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3.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4.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其他原因不宜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情形。  
工资待遇
劳动合同签订时限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实行一年一签制。
1.专职人民调解员试用期工资待遇为每月2500元,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为每月2730元,涵盖“三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另有“以案定补”补助,鼓励专职人民调解员通过积极参与纠纷调解,获取相应补助,实现纠纷化解率和个人待遇的双提升。
2.专职人民调解员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制度,工作满1年且续签享有带薪休假30天。
3.专职人民调解员住宿由用人乡镇各自解决。县司法局协助解决。
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3日—11月19日;
2.报名地点:江孜县司法局;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免收报名费;
4.报名所需材料:所有报考人员须提供江孜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蓝底电子照片。报考者需如实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报名一律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需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证明。
5.政审:2024年11月13日—11月19日。
6.领取准考证:考生准考证由县司法局统一制发,并通知领取。
(二)笔试(占60%)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考务工作由江孜县司法局和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文字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常识判断、调解案例分析等内容。
2.笔试时间:待定
3.划定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统一划定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三)面试(占40%)
1.笔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江孜县司法局和人社局具体负责;
2.面试以结构化为主(含调解专业知识测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职业技能。总分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江孜县司法局统一通知,待定;
(四)政审
参照公务员录用政审规程执行。
(五)补录工作
因考生放弃招录或者其他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确定招录对象
根据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结果,确定拟招录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招录对象。
(七)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本人写出书面总结,由县司法局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通过江孜县司法局党支部审批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八)离职
双方签订用人协议后,被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的,应履行以下程序: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申请(试用期需提前3日),未履行相应手续自行离职者,按照《劳动合同法》内容追究责任。
注意事项
请考生务必预留2个以上联系电话,并在招考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江孜县司法局在政审和录用环节将电话告知本人相关事项,如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络的,后果自负。
联系单位:江孜县人社局  江孜县司法局
报名咨询电话:8176086(司法局)
联系人:尚岩(司法局)18208029695
曲珍(司法局)17889125506
举报监督电话
江孜县纪委监委:0892—8172255
江孜县委政法委:0892—8173111

江孜县司法局公开补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政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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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孜县司法局

江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2日 





芒康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公告

报名时间:11月13日9:30至11月19日18:00

招聘人数: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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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藏党办发〔2021〕6号)文件要求,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在芒康县建立1支人员相对稳定、专业素质较高、敬业精神较强的专职人民调解队伍,结合芒康县人民调解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招聘1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采取应聘考试的方式对求职人员进行考核,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择优录用符合条件人员。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芒康县全县范围内共招聘1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专职人民调解员身份为编外人员。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在思想和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反对分裂。

2.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品行端正,未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不良记录,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热爱公益事业,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调解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法律知识、政策水平、专业技能和调解能力。

4.芒康县籍未就业大学生优先、懂藏汉双语,年龄20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有一定文字表达、专业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从事过人民调解工作、具有法律专业或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优先录用。

三、凡有以下情形不得报名

 (一)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二)正在社区服刑或曾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结案的;

(三)开除公职或被行政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四)在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等各类考试中存在舞弊行为的;

(五)现任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和在职企事业单位人员;

(六)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七)其他原因不宜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

四、工作内容

(一)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线索,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二)认真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在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和调查了解有关情况的基础上,通过说服、教育、规劝、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平等。

(三)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注重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四)认真做好纠纷受理登记、调解工作统计、文书档案管理和报送案例等工作。

(五)自觉接受司法行政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管理,严格遵守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度规定,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

(六)认真完成司法行政部门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报名和资格初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3日9:30—11月19日18: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本人需到芒康县司法局三楼会议室进行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所有报考人员须填写报名表,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政审表原件。

4.资格审核:芒康县司法局按照本公告规定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和报考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做好解释工作。以上工作于2024年11月25日前完成。资格初审合格并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在“和美芒康”“西藏芒康党建”“芒康人社”“芒康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予以公布。

5.领取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24年11月25日09:30—18:30到司法局三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六、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试卷总分值100分,答题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考务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县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笔试成绩按60%计入综合成绩。由县司法局根据笔试情况划定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笔试分数并列的考生均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七、面试

1.笔试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2.面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主要测试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藏汉双语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职业技能等,总分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八、考察

1.考察对象。实行差额考察,根据考生笔试占60%、面试占40%,合成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内容。重点考察考生及家庭主要成员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九、体检

被录用人员,需向县司法局提供县(区)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近期有效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十、录用及待遇

(一)录用

司法行政机关会同相关部门公开招聘、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专职人民调解员与司法行政部门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时期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劳务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及时补聘。专职人民调解员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范围。签订劳动合同的专职人民调解员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管理,签订劳务合同的专职人民调解员严格按照《民法典》管理。

(二)待遇

1.工资待遇以《芒康县司法局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方案》为准。

2.聘用人员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等权利,工作满一年,享有带薪休假30天。

 特别提示:请考生务必预留2个以上联系电话,并在招考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方便芒康县司法局在体检、政审和录用环节将电话告知本人相关事项,如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络的,后果自负。

联 系 人:白玛曲珍

联系号码:13989037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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