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两家药店被处罚5000元
民生
2024-11-22 21:22
河北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文市监赵处罚[2024]152号主要违法事实:经查,2024年10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药房经营药品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我局当场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于2024年10月29日以前改正违法行为,2024年11月4日,我局再次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2024年10月31日仍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违反的法律条款:《药品经营和药品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书(通知书)文号:文市监赵处罚[2024]153号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10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药房经营药品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我局当场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于2024年10月30日以前改正违法行为,2024年11月5日,我局再次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2024年11月3日仍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违反的法律条款:《药品经营和药品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文安10万人都在用的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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