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贷款
政策内容:对吸纳一定比例脱贫劳动力并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限额为400万元的贷款,财政部门承担400万元以内的部分贷款贴息,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自2018年3月27日起,累计不超过3次。
享受对象: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
受理机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咨询电话:0913-8216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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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 乡村振兴办
审核| 雷航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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