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优惠!中山这场发布会透露→

楼市   2024-12-18 20:06   广东  

12月18日上午,“和美中山 宜居生活”——中山房地产高质量发展专场新闻发布会在中山市网上新闻发布厅暨海外传播中心举行。发布会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林东详细介绍了中山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情况,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分行、市公积金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发布会现场。 见习生 张景天 记者 明剑 摄


今年1-11月,中山市商品房销售面积300多万平方米,商品房市场交易同比增速持续位居广东省前列。目前,中山商品房的去化周期约17.7个月,短于全省和珠三角九市的平均水平。





今年以来,中山市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房地产工作部署要求,打好政策“组合拳”,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主要包括这些措施:


4月,中山实施购房补贴、启动“以旧换新”等,加快新房、二手房市场置换流通;


5月,中山出台“深中同城”公积金提取支持政策,以及中山市持续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9月,中山顺应国家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大政方针,开展第二轮购房消费券活动,降低存量房贷利率、统一首套房和二套房的房贷最低首付比例、调整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等,进一步减轻购房负担;


12月,新的《中山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出台,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眼下,中山市相关部门正研究制定《中山市稳步推进商品房销售工作一揽子方案》,继续优化各项政策支持,推动落实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取消商品住房价格申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购房入户等措施,不断满足群众对住房的多样化、多元化需求。



航拍中山。记者 夏升权 摄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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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市公积金中心出台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新政,政策调整后有什么变化?

市公积金中心:


本次政策调整后,全国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我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不再受户籍限制,可以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缴存职工在多个不同城市有连续正常缴存记录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以合并计算缴存时间。


Q

今年中山楼市政策利好频出,营销活动也精彩不断,近期“侨胞乡亲乐中山”系列活动正火热进行中,请问有什么值得侨胞乡亲关注的呢?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便于侨胞乡亲回乡置业安居,今年年初,我们专门策划“宜居中山品味生活嘉年华”宣传购房系列活动。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2月12日,将推出两项购房福利:


一是推出4000张购房券,意向购房人可以通过搜索“中山房协”小程序,在“领券中心”领取面额为7000元、13000元的购房券,使用日期为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1月3日,数量有限,先到先得;


二是推出购房送中山至中港城往返航线“年卡”活动。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2月12日,侨胞乡亲在参与活动的楼盘认购面积小于100㎡的房子,赠送“一年年卡”;认购面积在100㎡至144㎡的,赠送“两年年卡”;认购面积大于144㎡的,赠送“三年年卡”,凭年卡中山往返香港中港城航班不限次;


我们在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2月12日期间,在中山客运口岸1楼到达厅设立了“侨胞乡亲乐居中山服务驿站”,以茶艺待客的方式,为侨胞乡亲提供免费茶歇,同时摆放了“宜居中山手绘地图”、文旅线路推介资料、购房政策文件、楼盘宣传材料等,为抵达的旅客提供有关旅游、生活、购房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新中山客运口岸。记者 易承乐 摄


Q

中山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已于2024年12月3日正式印发实施,请问新旧办法主要区别在哪里?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近年来,房地产行业发生了巨大变化,我们对旧《办法》进行了修订,更好地适应当前的房地产市场环境。


对比旧《办法》,新《办法》主要有以下变化:


一是将“一个预售许可原则上可设立1-3个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的条款,修改为“一次预售许可申请对应一个账户的原则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这一变化有利于加强对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管理


二是明确了监管额度支取方式,通过合理确定预售资金监管额度,当监管账户内的资金达到监管额度后,超出监管额度的资金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取使用。这一变化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能提高预售资金使用的灵活性;


三是明确了预售房地产项目实行“清单化”管理,按照项目所需资金支取监管账户内的预售资金,保证预售资金用于后续工程建设。

航拍中山。(资料图片) 记者 夏升权 摄


Q

什么是变更重定价周期,如何办理?

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分行:


重定价周期,即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随定价基准(LPR)调整的时间间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自2024年11月1日起,合同约定为浮动利率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选择按年、半年或季度约定重定价周期。


在利率重定价日,定价基准调整为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需要注意的是,在LPR下行周期内,重定价周期越短,借款人可享受降息红利,反之,如果未来利率上行,重定价周期越短,借款人将会更早承受加息负担。重定价周期只能调整一次,借款人需要考虑自身情况审慎决策,用好这一次选择权利。


另外,对于存量固定利率房贷借款人,银行在得到客户确认后,通过新发放浮动利率房贷置换原来的固定利率房贷,这部分借款人也可以与银行机构协商,约定重定价周期。重定价日为定价转换申请日,借款人不可再申请转回固定利率定价。



来源:中山日报

编辑:卢 岚、萧翠兰

二审:邓 瑜、冯嘉扬

三审:黄民强、周亚平

中山住建
宣传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政策法规,及时反映城市建设、房地产和建筑业管理、住房保障等方面工作动态,为市民提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职能范围内的相关信息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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