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招338人!市直事业单位!列入编制!不限户籍!正在报名中!

文摘   2024-11-12 17:11   内蒙古  

-今日招考信息一览-

1中国地震局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第一批) 258

2、锡林郭勒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  50

3、包头市中心医院2024年秋季人才引进公告 30人



-昨日招考信息一览-

1准格尔旗国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招考公告 129

2、科尔沁左翼中旗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40

3、霍林郭勒市教育系统2024年下半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内蒙古师范大学) 32人




中国地震局2025年度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公告(第一批)


  为满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中国地震局进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中国地震局局属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志愿投身防震减灾事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社会在职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除岗位特殊要求外,年龄一般在18周岁到35周岁之间,即1990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后工作经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即1987年1月1日后出生。京区单位接收高校毕业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

8.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还在禁考期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政策,局属各单位不招聘本单位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近亲属(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二、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5年度中国地震局局属单位事业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20日8:00至12月7日18:00,逾期不可补报。

2.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请登陆中国地震局局属单位事业人员公开招聘系统(http://211.71.235.164)(以下简称“招聘系统”)进行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信息提交后不可修改。如资格审查未通过,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考生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且符合报考条件和报考岗位要求。凡弄虚作假或隐瞒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如实申报本人在地震系统工作的近亲属关系情况。

(二)考点选择

全国31个省会(自治区首府、直辖市)设置考点(北京地区考点设置在防灾科技学院,位于河北省廊坊市燕郊镇),考生在报名时可自由选择,博士研究生和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关的高级职称人员的考生选择“不参加笔试(博士、高级职称)”考点。笔试考点具体地址见准考证。

面试考点设置在各用人单位,具体地址见各单位面试公告。

(三)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后,可于2024年11月20日至12月9日期间登录招聘系统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2024年12月22日8:00至12月27日18:00期间登录招聘系统网站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主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为百分制,各占综合成绩的50%。博士研究生和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关的高级职称人员可免笔试,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不占用通过笔试进入面试考生的比例和名额。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2024年12月28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

具体笔试地点及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包括政治理论综合、通识知识、职业能力测试等内容,详见《笔试大纲》(附件2)。

4.笔试成绩

2025年1月11日,考生可登录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人员

根据各单位公布的面试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可在笔试成绩入口查询是否进入面试。

2.面试确认

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2025年1月11日8:00至1月15日18:00期间登录招聘系统网站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逾期未确认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有放弃面试情形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3.岗位调剂

确认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岗位,将于2025年1月18日8:00至1月20日18:00期间进行调剂。调剂岗位及相关事项将于2025年1月22日在招聘系统公布。

凡未进入面试(不含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且符合调剂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调剂。根据面试缺额人数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调剂人选。

调剂后,进入面试人数仍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4.面试组织

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面试,面试地点一般设置在各用人单位。

各招聘岗位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详细事项,将在面试公告中载明。面试公告在各用人单位网站发布。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考生可于次日后登陆招聘系统查询面试结果。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为岗位拟聘用人员,并在中国地震局及用人单位官网进行公示。若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如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情况或者考生本人主动放弃的,用人单位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选,或者研究取消该岗位公开招聘或核减公开招聘人数。

六、其他事项

岗位调剂、面试组织以及其他通知事项将通过招聘系统发布,请考生保持关注。

附件1:2025年度中国地震局局属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2:笔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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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职业学院2025年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力量和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启动2025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人数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5年锡林郭勒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0名,其中:定向招聘“项目人员”10名、“高校毕业生”20名;招聘“普通岗位”2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一)“项目人员”是指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满2年)。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二)“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含2023年度、2024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2)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其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11月15日(不含)至2006年11月15日(含)期间出生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11月15日(不含)至2006年11月15日(含)期间出生人员;

7.教师岗位要求具备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能力。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资格证书及其他条件。在符合专业、年龄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5年7月31日;2024年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应聘人员其他条件(含岗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截止到报名开始日之前。

(二)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对未取得住院规范化培训考试合格证的2025年应届专业硕士研究生和准备参加2025年住院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的往届生,采取“先报名、后考证”的方式,允许先报名参加考试,办理聘用手续前,通过住院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的,可以正常聘用;未通过住院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专业名称及代码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时初步判断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地点:锡林浩特市蒙锡雅饭店B座4楼。

2.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开展“项目人员”岗位、“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未达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减少或取消开考的岗位,将转入普通岗位安排到第二阶段报名。被取消开考岗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

第一阶段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11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公布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岗位转入普通岗位公告时间(含被取消开考岗位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改报岗位时间及方式):2024年11月18日。

第二阶段开展“普通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未达到3:1开考比例的“普通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被取消开考岗位,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

第二阶段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11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公布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岗位(含被取消开考岗位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改报岗位时间及方式)公告时间:2024年11月22日。

3.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材料如下: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数码彩照3张。

(2)《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

(3)《诚信承诺书》一份(附件3)。

(4)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四证之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025年度国内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简章》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应聘“项目人员”岗位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8)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3年度、2024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原件一份,并明确存档起止时间。

(9)应聘教师9、教师10、教师11、教师12、教师13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两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经历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和签满两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两项材料缺一不可)。

(10)招聘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一份。

(11)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和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与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12)招聘岗位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及其他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在填写学习经历一栏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就读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在填写工作经历一栏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和未就业经历(起止年月,待业)。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5.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6.根据内发改费函〔2015〕523号文件规定,本次招聘收取报考费70元/人(报名费20元/人、考务费50元/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交费。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以及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免交报考费,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报考费。

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的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所在旗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低保证明或低保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低保证明在2024年11月15日以后由旗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低保证应有2024年1月1日以后有效的年检信息,没有年检信息的,由当地旗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在原件上另行加盖公章,要求落款时间在2024年1月1日以后。审批确认权限下放的地区,可由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相关证明。

温馨提示: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下同)。

2.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将在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xlglvc.edu.cn/)另行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对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笔试考点设在锡林浩特市,具体考场地址及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证之一)和笔试准考证并携带黑色钢笔(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等文具参加笔试。

4.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和蒙古语言文字试卷,应聘人员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试卷的,须使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应聘人员须在报名阶段自行选择试卷及答题语种。试卷及答题语种一经选定,不得变更。

5.政策加分。根据自治区统一要求,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1.25分。请应聘人员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对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符合政策加分人员错填或漏填民族信息的,不再进行加分。

6.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7.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划定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连同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在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xlglvc.edu.cn/)公布。笔试总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

1.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数不足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对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3:1比例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xlglvc.edu.cn/)另行公告。

3.面试方式。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备课30分钟、模拟讲课8分钟);马术教练员岗位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时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时,可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环节确定面试答题语种)。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面试当日,面试顺序抽签决定,同一岗位面试人员在同一考官组并使用同一套试题。评委现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

6.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xlglvc.edu.cn/)上公布。

7.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教师岗位、马术教练员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2)其他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8.本次招聘面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可从相应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每个环节仅递补一次。

(四)体检

1.从每个岗位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而进入体检环节人数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3.体检医生与被体检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考察

1.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复审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条件。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人员挡在门外。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

3.应聘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1.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xlglvc.edu.cn/)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

3.对聘用文件印发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4.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

(2)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未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3)2024年高校毕业生未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4)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5)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6)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的。

(7)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四、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锡林郭勒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

(二)本次招聘违纪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执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人员必须回避。

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报考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2.履职回避。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五、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xlglvc.edu.cn/)上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

0479-8269863(锡林郭勒职业学院)

监督电话:

0479-8264481(锡林郭勒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0479-8278199(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1.招聘岗位表

2.报名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

锡林郭勒职业学院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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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中心医院2024年秋季

人才引进公告




  按照《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工作方案》、《包头市中心医院2024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院临床科室用人需求,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引进一批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事业编30人,具体情况详见附件《包头市中心医院2024年秋季人才引进岗位表》。
二、引进条件
(一)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心强,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学历、学位条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人才引进岗位表。
不接受以第二学位报考,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9月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5.年龄: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全日制本科生不超过28周岁;(1996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 1989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取得全日制博士学位人员不超过45周岁(1979 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见附件《包头市中心医院2024年秋季人才引进岗位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以及民办高校毕业生;
3.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方式及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面试测评的方式,以线下面试的形式开展,工作程序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统一采取线上报名方式,网址:http://www.nmzk.cn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2日8:00—2024 年11月18日17:00。驳回修改再次提交截止至2024年11月19日12:00。
2.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相关公告,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png格式,文件大小100KB以下,照片处理工具可在报名系统下载)。每名应聘人员仅可报考1个岗位。
3.报考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及以上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所从事工作;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学习、工作经历填写不全的,将不予审查通过。
4.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提交报名后,进入报名资格待审核状态。待审核期间无法更改、补充报名材料,审核驳回后报考人员可补充材料并重新提交报名。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审核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及材料。
6.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7.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8.报考人员须对提供的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不得再参与我院任何形式的招聘。
9.报名所需材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扫描件、近期2寸免冠电子版照片;
(2)毕业证和学位证扫描件(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
(3)近期更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
(4)留学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
(5)应届毕业生报名需提供材料,一般为成绩单、在读证明、学生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
(6)报名系统中线上填写《包头市中心医院2024年秋季人才引进报名表》(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应聘人员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正反面打印《包头市中心医院人才引进报名表》一式两份并签字,面试当天交给考场工作人员保存备案);
(7)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等相关印证资料。
(8)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属于包头市外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合同人员,需出具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
10.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退回报考人员补充或说明。报考比例低于3:1(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该岗位拟引进人数)的岗位,需核减或取消。经(用人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上报市卫健委经批准后,确需低于开考比例进入面试环节的岗位,可降低开考比例至2:1。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1月12日10:00—2024年11月19日12:00
11.报名结果确认及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审查结果。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11月20日10:00—2024年11月22日17:00.
(二)面试
1.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每位考生2道题目,思考和回答问题时间共8分钟。面试试题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等,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向参加面试人员公布。
2.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不足2:1比例要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该岗位拟引进人数)的岗位,经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最低分数线为65分(含)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3.面试时间为2024年11月23日8:30,面试地点、需携带证件材料等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4.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并将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包头市中心医院官网、报名网站一并公布。
5.最后一名报考人员面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
(三)体检及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由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和要求进行。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采取审核人事档案、电话察访、函调查询、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对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报告。
因考察中途放弃、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经院党委会议研究按照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不得低于最低成绩,成绩并列的加试),考察和体检环节只递补1次。
(四)公示和聘用
综合面试成绩以及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包头市中心医院官网、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日期为11月25日至11月29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医院上报市卫健委等上级部门审批,通过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宜
(一)引进人才待遇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进行确定。
(二)引进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满后纳入常态化管理。服务期内不得以辞职再引进的方式,引进至市内其他事业单位。服务期内除组织调整外,原则上不允许调动、借调、提前离岗到市内其他事业单位。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服务期的,解除聘用合同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三)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引进人才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才,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和监督
(一)人才引进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人才引进工作期间由人才引进纪检监察小组实行全程监督,并接受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引进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坚持标准条件,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三)未尽事宜由医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咨询电话:0472-6955266 0472-6955255
(五)监督电话:0472-6955206
附件:包头市中心医院2024年秋季人才引进岗位表
附件:包头市中心医院2024年秋季人才引进岗位表
包头市中心医院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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