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建立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库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以下简称拍辅工作)管理,提升工作质效,支撑网络司法拍卖规范、有序、高效运行,根据省法院统一安排,现发布建立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库(以下简称拍辅名单库)的公告。本院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有能力承担黑龙江法院拍辅工作、取得营业执照的社会机构。原《黑龙江省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册》中的机构也应重新提交申报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拍辅名单库。2.经营范围应包含贸易经济与代理,商务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具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法律、财务、摄影、视频制作剪辑、VR拍摄及制作等方面技能的固定工作人员;7.能够及时提供现场看样及相关咨询服务,具备每周7×24小时在线客服能力,真实、准确、规范答复拍卖事项有关疑问;能够完整保存现场勘验、电话(网络)咨询、引领看样、拍品交付等信息资料,做到全程工作留痕,留档备查;同一地级市行政区域内,同一自然人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者同一自然人、法人作为控股股东的机构只能有一家入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机构,不得申报纳入拍辅名单库:1.法院工作人员(包括退休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股东的;2.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中,各网拍平台所属的和参股的;3.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股东、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4.提交申请时,被给予行政处罚未满两年的,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股东、实际控制人被给予行政处罚未满两年的;5.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股东经法院生效判决确定有刑事犯罪的;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报名网址:https://www.zxzft.com/zzps/851/MAsRkV1.黑龙江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入库申请表(见附件1)电子文档和带有机构印章的扫描件;2.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承诺书(见附件2),须为带有机构印章的扫描件;4.机构章程或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等证明机构股东构成、持股比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的材料,须为带有机构印章的扫描件;5.自有办公场所产权证或租赁办公场所合同,须为带有机构印章的扫描件;申报材料应真实、完整、准确,同一机构只能在一个地区申报,其中的机构联系方式应真实有效,如因机构联系方式不准影响材料审核,将按照条件不符处理。 审批结束后,拟进入拍辅机构名单库的机构将在黑龙江法院网进行公示公告。公示期满无有效异议的机构正式入库。
联系人: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战法官:0451-82376512 0451-82376513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451-87225671
附件1:黑龙江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入库申请表
附件2: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承诺书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8日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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