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每日新闻》报道,坦桑尼亚上诉法院近日驳回了印尼籍毒贩迈克尔·安德里亚诺·塔卡欣登根的复审申请。他试图推翻因贩运3932.44克可卡因盐酸盐而被判处的终身监禁刑罚,但法庭裁定其申请缺乏法律依据。
由法官沙班·利拉、卢加诺·姆万丹博和莱拉·姆贡亚组成的审判小组一致同意高级国家律师的意见,认为塔卡欣登根的申请毫无法律价值,无法成立。法官们明确表示,此次复审请求既不能推翻定罪,也无法改变判刑。
法院裁决:申请毫无依据
“我们同意高级国家律师的观点,申请缺乏任何法律依据,予以驳回。”法官们在达累斯萨拉姆作出最终裁决时这样宣布。
塔卡欣登根在庭审中声称,法院此前的判决存在“明显错误”,导致司法不公,并剥夺了他辩护的机会。他认为,这样的错误足以导致案件重审。然而,法官们澄清,所谓的“明显错误”是指可以直接从案件记录中发现的程序性问题,而非适合上诉的判决内容。
证据链清晰,定罪合理
在审查过程中,法官们重申,原审法院对毒品证据的处理完全符合程序,特别是关于毒品证据链的管理并无问题。
法官们指出:“复审申请并非为重新审视案件内容,而是针对可能导致司法不公的程序性失误。然而,申请人所提的理由实际上只是要求法院重新评估此前的判决,这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
他们还引用了“查尔斯·巴纳巴斯诉共和国案”(2009年第13号刑事申请),强调复审的目的是纠正程序性错误,而非质疑判决的实体内容。法官们明确表示,“未妥善审查证据”并不构成程序性错误,因此不能作为复审依据。
“未获听证机会”无证据支持
对于塔卡欣登根声称自己“未获得公平听证机会”的说法,法院指出,这一指控缺乏事实支持。法官解释,这种说法更多是针对证据评估的争议,属于上诉范畴,而非复审范围。
“此类问题适合提交上诉,但法院的最终裁决不可上诉。因此,申请人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提出复审,”法官们总结道。
案件背景:携毒被抓,终身监禁
案件记录显示,塔卡欣登根于2012年8月6日进入坦桑尼亚,并计划于8月12日离境。当日,他在朱利叶斯·尼雷尔国际机场办理登机手续时,安检人员在其行李中发现异常。
X光机检测显示行李中有可疑物品,随后安检员要求开包检查。塔卡欣登根拒绝配合,但在机场警方的监督下,行李被强行打开,里面发现了四个疑似毒品的包裹。经首席政府化学家检测,确认这些物品为可卡因。 塔卡欣登根随后被逮捕、起诉,并因毒品贩运罪被判处终身监禁。他提出复审的请求也最终被驳回,判刑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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