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校外培训机构的一封信和关于校外培训致家长的一封信

文摘   2024-06-28 16:29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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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

睢宁县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

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

致全县校外培训机构的一封信

和关于校外培训致家长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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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校外培训机构的一封信


全县校外培训机构:

2024年是“双减”工作三年目标任务关键的一年,我县将持续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规培训,巩固“双减”工作成果。在“双减”三周年即将到来之际,特向全县校外培训机构发出如下提醒:

一、依法依规开展校外培训

各校外培训机构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双减”政策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培训。对于符合办证条件的机构请尽快向主管部门提交审批申请材料,经审批获得《审核意见书》,并经登记获得《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后,方可开展培训;对于不符合办证条件须转型的机构要到市场监管部门变更企业名称以及经营范围,变更后及时变更机构门面招牌名称;对于不符合办证条件计划关停的机构要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同步拆除机构门面招牌;证照不齐的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面向中小学生(含3—6岁幼儿)的培训业务,不得以正在申请办证为由招揽学员,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双减”政策,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二、严禁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假期间任何形式的学科类校外培训都属于违法违规。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夏令营”等名义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严禁以任何形式组织或参与组织举办违规“黑竞赛”活动。目前,我县面向中小学生(含3—6岁幼儿)的学科类培训机构有2家(睢宁县卓锐课外教育培训中心、睢宁县小新星英语业余培训中心),其他机构声称面向学生学科类培训均属违法行为

三、全面纳入全流程监管

校外培训机构要全面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网址:https://xwpx.eduyun.cn/),开通平台支付,进行全流程监管,实行平台选课、销课。校外培训机构要主动要求家长使用国家教育部开发的“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进行选课缴费。主动与学生家长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并据实开具发票。严禁线下缴费或使用培训贷方式让家长缴纳费用;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

四、守牢安全生产工作底线

安全生产是一切工作的底线,也是不能触碰的红线。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培训场所消防安全设置、严格火灾危险源管理、严格消防安全疏散条件,购置合格的消防装备器材,安全出口、楼梯间、疏散走道应当设置疏散照明灯具和保持视觉连续性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在明显部位张贴疏散示意图。每月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每学期至少开展疏散逃生应急安全演练1—2次。加强日常管理,安排专人,确保营业期间每2小时开展不少于1次的防火等安全巡查。在培训时,严禁锁闭门窗和逃生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等部位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或门禁等障碍物。

五、严禁发布校外培训广告

校外培训机构应自觉做到不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刊登、播发面向中小学生(含3—6岁幼儿)的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培训广告。

各校外培训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双减”政策要求,诚信经营。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打造规范有序的教育培训生态,给孩子们创造幸福、宽松、愉快的成长成才环境,让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


睢宁县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6月26日




关于校外培训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

2024年暑假将至,为进一步巩固“双减”工作成果,有效减轻校外培训负担,持续强化校外培训监管,严厉打击违规学科培训行为,切实防范各类风险隐患,维护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为孩子身心健康保驾护航,让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平安、愉快、有意义的假期,我们温馨提醒您:

一、树立正确教育理念。学生学习的主阵地在校内、主渠道在课堂,要让孩子专注课堂学习,提高自主学习的能力。建议您尊重孩子的个性差异和禀赋特质,重视孩子良好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的培养,从孩子兴趣爱好、个性发展出发,科学合理安排学生课余时间,陪伴孩子多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成长。

二、审慎选择培训机构。暑假期间禁止任何培训机构开展学科培训。您选择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进行培训时,请选择正规的校外培训机构,并现场辨识证照是否齐全、师资力量、教学内容是否与宣传相符等。一些校外培训机构未经主管部门许可,擅自以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一对一”“上门服务”“众筹私教”“素质拓展”等名义违规开展的学科类培训,潜在的人身安全、暴力欺凌、退费难、卷款跑路等风险隐患较多,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经济纠纷,难以有效维权,家长朋友决不能把孩子送到无证办学机构或隐形变异机构参加培训。

三、知晓培训内容时间。国家明确规定,坚决杜绝学龄前儿童参与线上或线下学科类培训;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家长不能强迫孩子参加超前、超标、超时的学科类培训,决不安排孩子在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参加学科类培训。

四、进行网上缴费购课。请您为孩子购买课程时,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平台“校外培训家长端APP”实名选课、缴费、消课,一次性缴费不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且不超过5000元,缴费后应主动索取收费票据,拒绝接受与实际培训内容不符的发票和收款收据等“白条”凭证,切勿把学费转入资金监管专户以外的任何账户,同时坚决抵制培训机构给予的“折扣”、优惠预存等诱惑,不超前缴费。

五、签订规范服务合同。广大学生家长在缴纳培训费用前,要与培训机构签订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明确约定退费情形、退费方式,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票据等相关资料,避免发生纠纷时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对于不再继续参加的培训,家长可按照合同约定办理退费。如果退费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通过与培训机构协商、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等途径解决。

家长朋友们,孩子的健康成长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努力。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决制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构建良好教育生态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希望大家积极配合,坚决抵制校外培训违法违规行为,如您发现我县校外培训机构有违规培训行为,请按照培训类别,向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

学科类培训:教育局88390074

科技类培训:科技局68069712

文化艺术类培训:文体广旅局68063130

市场监管局监督举报电话:88331490 12315


睢宁县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6月26日



文章来源:无线睢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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