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公安局柿庄派出所牢牢把握“派出所主防”理念,深化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处置在基层,切实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
该所建立“小柿说事”调解室,运用“小柿用情、小柿讲理、小柿普法”的融合调解工作法,达到“柿事如意”的工作效果和目的,使广大居民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各村振兴营造了和谐、公正的法治的环境。该所积极构建多元化的矛盾纠纷排查网格,建立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在单位,社区民警定期梳理家庭、婚恋、邻里等易“民转刑”重点警情和重复警情,锁定背后隐藏的复杂矛盾纠纷、重大风险隐患和违法犯罪线索。到社区,社区民警通过与居民面对面交流、组织警民恳谈会、警企座谈会、走访企业员工等方式,广泛收集各类矛盾纠纷的潜在信息。在矛盾纠纷化解过程中,该所秉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运用融合调解工作法,根据性质和复杂程度,联合村委会、司法部门等相关单位,运用调解、法律援助等多元化的调解手段,争取矛盾纠纷化解率达到100%,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对于矛盾纠纷未化解的人员,持续重点关注,尤其是涉及到的“六失”人员,要做好心理疏导及稳控工作,确保做到“四不转”。今年以来,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0起。“我被邻居宋某打了,你们快来看看吧。”5月16日,柿庄派出所接到王某报警求助。
接到求助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了解,当日凌晨因下雨,王某家院子里的水流到了邻居家宋某的院里,宋某就在两家路中间用土和石头堵了大约30公分高左右土堆挡水,王某看见堵的土堆影响自己平时的出行,便对此心生不满,因此两人发生纠纷,争论不休,甚至大打出手。
了解情况后,柿庄派出所立即联合司法所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小柿说事”调解室,通过“先把脉,后治病”的调解方法,询问双方对于此次纠纷的调解态度及意见。通过与双方交谈,王某认为自己受伤了,表示不同意调解。
民警在调解过程中发现,王某的儿子与宋某的儿子之间关系不错,于是转变策略。通过王某的儿子深入沟通从邻里关系的重要性、法律法规等方面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摆事实、讲道理,王某儿子积极配合,主动劝说母亲王某,最终王某放下心中的怨愤,接受调解。通过耐心劝导,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通过强化源头治理,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柿庄派出所有效预防了各类矛盾纠纷的升级恶化,将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为辖区居民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信任和赞誉,成为守护一方平安的坚固堡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