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实验外国语学校
为适应新高考、新课程要求及学校发展需要,学校将招聘、储备:高中各学科优秀教师、初中语数外学科优秀教师、“五大学科”竞赛教练。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师德师风失范情况,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3.认同实外文化,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4.具有团队协作意识,有主动担当、乐于奉献的精神;
5.身心健康、乐观向上,充满正能量。
优秀应届毕业生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或相关专业,并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2.专业成绩排名不低于本专业所在院系或年级的前20%;
3.曾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者优先;
4.具有大学英语六级(含)以上水平,担任过院系、学校或社团学生干部者优先。
在职学科教师
1.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2.教学业绩突出,能高质量完成高中或初中学段的教学工作任务;
3.市级(含)以上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优先;
4.获得过省、市赛课一等奖,有执教毕业班经验者优先;
5.有班主任工作经历者优先。
竞赛教练
有相应学科竞赛获奖经历或相应教学经验。
报名方式
1.从即日起,应聘者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网址:https://www.wjx.top/vm/h4cyKv4.aspx),登录“成都市实验外国语学校2024年度招聘信息登记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上传单个word或pdf文件以“姓名(高/初中)+学科”命名的个人简历。
▲扫码进入报名页面
2.应聘初中英语教师请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书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764558174@qq.com。
3.经成都市实验外国语学校初审材料后电话通知考核时间、地点。
初审材料——笔试——面试——考查(教师需试讲)——审核证件——录用
➢咨询电话:杜老师,028-64888999。
➢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花都大道东段489号。
关于2024年下半年赴成都中医药大学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为扎实推进人才强区战略,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及全区卫生专业技术队伍建设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沙湾区将于2024年10月19日赴成都中医药大学考核招聘12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乐山市沙湾区2024年下半年赴成都中医药大学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现场报名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二、报考者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获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两栏分别相符。
《岗位条件一览表》中的岗位条件设置了专业方向的,报考者毕业证所载专业和方向必须与招聘岗位“专业名称”完全一致。
规培生按《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川卫科教函〔2022〕91号)有关要求执行。
4.委培、定向毕业生应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征得用人单位及有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9日上午9:00至中午12:00。
报名地点:在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体育场C区。
(二)报名要求
1.报考者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本公告和《岗位条件一览表》规定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如实准确填写《乐山市沙湾区2024年下半年赴成都中医药大学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
2.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提供《报名信息表》1份(贴上报考者2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本人身份证件(有效期限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含照片>)、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注册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5年应届毕业生现场报名时,暂未取得岗位要求所需相关证书的,须提供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学位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2)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现场报名导致无法参加本次考核招聘的,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
在报名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五、考核
(一)考核
本次考核根据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由考核工作小组确定考核方式,原则上进行现场考核,采取卫生专业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考核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报考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同一岗位考核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排序。
(二)签订协议
考核结束后,根据招聘名额、考核成绩、考核成绩最低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签约对象,并签订意向协议。
因放弃签订意向协议产生的空额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考核成绩最低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
本环节递补一次。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已签订意向协议的人员(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后再进行体检)。
(二)体检标准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三)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体检集合地点及体检相关事项在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wan.gov.cn)另行公告。
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本环节不再递补。
七、综合考察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
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干部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并据实出具考察材料,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环节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和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w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环节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供指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审核确认并办理了聘用手续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受聘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最低服务年限期满后,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相关待遇按国家政策和我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和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乐山市沙湾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0833-3444978)。
十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考核招聘首次公告和拟聘用公示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和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wan.gov.cn)发布,其余公告及相关事宜均在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请报考者密切关注乐山人事考试网和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网,按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同时保持通讯畅通。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通讯不畅,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招聘各个环节的,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招聘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3432456;
乐山市沙湾区卫生健康局:0833-3443388。
附件:1.乐山市沙湾区2024年下半年赴成都中医药大学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2.乐山市沙湾区2024年下半年赴成都中医药大学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 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山市沙湾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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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院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卫生事业,身心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二)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2024年下半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2024年下半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 |||||||
序号 | 招聘岗位 | 计划招聘人数 | 应聘资格条件 | 方式 | |||
所学专业 | 学历/学位 | 职称 | 其它条件 | ||||
1 | 临床医师 | 13 | 医学(即医学目录下所有专业,含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药学、中药学等) |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 初级及以上 | 年龄: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考核 |
2 | 医技人员 | 6 | 医学(即医学目录下所有专业,含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药学、中药学等) |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 / | 年龄: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考核 |
3 | 科研人员 | 1 | 医学(即医学目录下所有专业,含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药学、中药学等)、生物医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生物学类(遗传学、生物医药、微生物学、神经生物学、发育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等) |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 / | 年龄: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考核 |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应聘岗位的。
二、人才引进待遇
(一)编制内录用(须符合上编条件);
(二)根据岗位职责及个人优势给予相应人才引进费及贡献奖励激励;
(三)提供优秀职工派往国(境)内、外知名医院和高校进修培训机会;
(四)根据引进人才具体情况,协助解决其落户购房、子女入学、配偶随迁等服务保障;
(五)我院作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鼓励符合条件的博士进行博士后联合培养,继续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并享受博士后在站期间薪酬待遇。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现场报名
应聘者提供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明、岗位资格证明、职称资格证明、职务聘书或任职证明、代表性论著及其检索资料、课题批文、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报送至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3号行政楼组织人事部212办公室。
(二)电话及邮箱报名
应聘者提供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明、岗位资格证明、职称资格证明、职务聘书或任职证明、代表性论著及其检索资料、课题批文、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102434034@qq.com(邮件命名为:2024人才引进+姓名+应聘岗位+本人专业)。
应聘者须对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后果自负。
(三)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之前,岗位招满为止。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资格审查:收到报名材料后进行资格初审,合格者将以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面试,未通过者不再另行告知。
(二)面试考核:接到面试通知者,面试当天须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科研项目、论文或专利证书等相关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应聘者须知
(一)国(境)外留学归来的应聘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应提供相关高校或省级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材料,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符合要求。
(二)应聘资质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须承诺填写的信息以及所提供证件资料均正确、真实、有效。若所提供之信息或所附之证件资料错误、虚假、无效,违反诚信原则,有欺骗、隐瞒、伪造或提供不实信息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隐瞒曾发生过的违法犯罪或违纪行为、提供虚假的入职材料或履历信息,则取消应聘资格,如已聘用则解除聘用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
(三)应聘过程中,我院将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的方式与应聘人员联系,请保持个人手机的通畅。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老师
联系电话:028—82722300
联系地址:成都市温江区麻市街33号
邮政编码:611130
为加强医院人才梯队建设,满足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院将面对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或技能。
(二)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年龄要求。
(四)毕业证、学位证所载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一致。
二、招聘岗位、要求和人数
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本人登录我院招聘平台(网址:http://110.191.238.23:38001)进行网上报名,最多选择一个岗位投递简历。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10月17日。
2.网络报名要求:使用本人真实身份信息注册账号,个人信息完整,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职称证、资格证、规培证等相关证件需上传。
3.在双流区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说明加盖公章,并上传至补充信息。
(三)资格审查
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和面试各按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录取。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关注医院官网通知。
2.笔试科目: 招聘岗位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
3.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2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医院官网上公布。
(二)原件校验(资格复审)
1.校验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会提前进行原件校验,原件校验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在医院官网上公布。
2.校验方式:原件校验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校验要求:原件校验时,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缺,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并进行原件校验。原件校验合格者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半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
3.笔试结束后,根据不同岗位需求及报考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和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至1:5之间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以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方式组织面试。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医院官网上公布。
五、体检及试岗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试岗人员名单。
(一)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为保证公平、公正,体检医院不能选择本人现工作医院,体检费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进入体检。
(二)试岗要求
原则上在招聘岗位上试岗不少于7天。因进入试岗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试岗或试岗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进入体检和试岗(分数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每个招聘岗位递补进入试岗的最多5人。
六、聘用及报到
(一)拟聘公示
体检、试岗均合格者即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医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因取消拟聘资格或公示后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试岗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成都市双流区卫生健康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报到要求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至我单位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未经我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医院纪检监察室(028-85731387)
咨询电话:医院组织人事科(028-85793974)
联系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城北上街1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