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校园餐”违法行为
举报奖励的公告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鼓励开展“校园餐”举报奖励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动鼓励开展“校园餐”举报奖励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纵深推进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鼓励社会公众主动参与社会监督,推进发挥社会共治作用,及时发现和有效控制“校园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现就“校园餐”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请积极举报
(来源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部分内容来自网络,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
关于对“校园餐”违法行为
举报奖励的公告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鼓励开展“校园餐”举报奖励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动鼓励开展“校园餐”举报奖励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纵深推进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鼓励社会公众主动参与社会监督,推进发挥社会共治作用,及时发现和有效控制“校园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现就“校园餐”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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