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7日- 2024年12月23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公示期间,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来信请寄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2024年度中职助理讲师评审结果公示.xlsx2024年度中小学评审结果公示.xlsx
徐州眼科专家本周六12月21号
将在全视佳眼科亲临指导
【扫码预约 报完即满】
↓
砀山县“寒冬送温暖关爱流浪乞讨人员”
倡议书
全县广大城乡居民朋友:
寒冬来临,为了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遇困人员安全温暖过冬,积极发挥民政部门职责,履行“自愿求助,无偿救助”服务职能,砀山县救助管理站现已启动“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临时遇困人员提供救助,帮助其解决燃眉之急,让他们在寒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爱。在此,砀山县救助管理站向广大城乡居民发出“寒冬送温暖”倡议。
一、若您遇到临时遇困人员、危重病人、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等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请您拨打“110”或24小时救助热线0557-8098008进行求助,或将其引导至砀山县救助管理站。
二、若您因务工不着、被盗被骗、家暴侵害等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致使生活陷入困境,也可拨打110或24小时救助热线0557-8098008进行求助,我们也将为您提供应急性、过度性的生活保障。
三、若您在街头发现职业乞讨者,请理性施善。谨防被好逸恶劳的人利用您的爱心钻空子,更不能间接地纵容不法分子利用和操控流浪乞讨人员强讨恶要,必要时请拨打“110”报警。
四、请您留意我们身边的车站、繁华街道、地下通道、桥梁涵洞、废弃房屋、农贸市场、在建工地、银行自助服务区等流浪乞讨人员容易集中的地段是否有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请伸出您的援助之手,奉献您的一份爱心,劝告、引导流浪乞讨人员向救助管理站和公安机关求助。
亲爱的城乡居民朋友们,这个冬天很冷,但有你们很暖。我们将秉承“一餐热乎饭,一宿温馨觉,温暖一座城”的救助理念,让需要救助的弱势群体得到及时的温暖和关怀,让我们共同关心关爱流浪乞讨人员、临时遇困人员,助力美丽砀山建设!
救助对象:
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临时遇困人员
救助内容:
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
提供干净卫生的衣物
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所
对在站内突发疾病的,及时送指定医院救治
帮助与其家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或护送返乡
对于有返乡需求的人员,提供免费乘车凭证协助返乡
救助方式:
拨打24小时救助热线电话0557-8098008
地址:砀山县苇子园社区戚寺。
砀山县救助管理站
(砀山民政发布)
砀山县赵屯镇人民政府:
报来《砀山县赵屯镇2025年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建议书》及附件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立项建设,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对解决村民出行问题,方便生产生活,促进脱贫致富有积极作用,原则上同意项目立项。
二、项目代码:2412-341321-04-05-840197
三、项目拟建设地址:赵屯镇
四、建设内容:新建(改建)道路长度共计26000米,宽3-5米,10cm碎石基层+18cm水泥混凝土面层,抗折强度4.0mpa;新建排水管19130米,及相关附属设施;新建护坡5500米(配套50座涵管桥)。具体建设内容依据可研为准。
五、项目计划总投资约2800万元,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实际投资额及资金来源依可研为准。
六、建设工期:2025年-2026年
请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依法办理项目用地预选址、环评、水土保持等前期工作手续,明确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及投资后,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规定程序报批。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单位应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此 复
砀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10日
近日,在砀山法院执行局的组织下,被执行人王某某依照约定向申请人李某某交付价值15万元白酒,以抵消案款。随后,双方当事人在结案证明书上签字按印,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就此画上圆满的句号。
申请执行人李某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某赠与合同纠纷案件,经查控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积极寻找案件突破口,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经营酒类销售工作,执行干警立即开展走访,全面了解该批白酒的市场价格,随即与申请执行人李某某沟通,几经周折后申请人同意“以酒抵债”。执行干警与李某某、王某某共同协商具体抵债方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被执行人王某某将白酒全部交付给李某某,此案顺利执行完毕,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以物抵债”是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程序中处置财产的一种重要手段,砀山法院将继续尝试多样化的执行方式,因案施策,灵活运用执行措施,以突破执行“坚冰”,努力让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砀山法院)
部分内容来自网络,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