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厉查处利用自助棋牌室等场所
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为纵深推进社会治安整治,严厉打击涉赌涉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解决自助棋牌室等场所涉赌、涉黄、扰民突出问题,净化社会风气,优化治安环境,推进平安大余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安机关将严厉查处利用自助棋牌室等场所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自助棋牌室等场所涉赌、涉黄等违法犯罪行为,一经发现从严查处。
二、对自助棋牌室等场所制造噪音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生产、学习,经劝阻无效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三、对无证经营的自助棋牌室等场所,一律依法取缔。
四、对经营性棋牌室(含自助棋牌室)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重点查处涉赌、涉黄、噪音扰民等违法行为:
1、位于学校周边200米以内的;
2、零点至上午8点营业的;
3、接纳18周岁以下未成年进入场所的;
4、未在出入口和主要通道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的;
5、棋牌室的包间有内外锁装置或包间门未安装可透视玻璃窗的;
6、未在醒目位置张贴禁赌、禁黄、禁毒警示标志或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
五、凡在自助棋牌室等场所实施聚众赌博的,一律依法从严从重打击。
六、凡为棋牌室提供场所进行赌博等违法活动的房屋出租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查处。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欢迎广大群众拨打110举报反映。
大余县公安局
2024年10月15日
来源:治安大队
编辑:刘雪芹 编审:吴郡
监制:许朝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