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rbnb创始人:我们管理公司的传统智慧,可能是错的

文摘   2024-10-20 13:55   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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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爱彼迎创始人布莱恩·切斯基的演讲中,他揭示了大企业管理中的一项常见误区,并分享了他从乔布斯的管理方式中汲取的经验,给了初创公司创始人们新的思考方向。

切斯基强调,传统的管理建议——“雇佣优秀人才并给予他们充分的自由”——在实际中常常导致灾难性的后果,这让许多创始人深有同感。

演讲的背后引发了一个重要问题:为何大多数人向创始人提供的管理建议是错误的?答案指向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管理模式——创始人模式与经理人模式。


本文作者Paul Graham,是具有影响力的创业加速器和种子资本公司Y Combinator的创始人之一。Y Combinator为初创公司提供种子资金,尤其是那些由更年轻、更注重技术的创始人创办的初创公司,Y Combinator已经投资了1300多家初创公司,包括 Reddit、Twitch(前身为Justin.tv)、Airbnb等。


上周在一家创业孵化器YC的活动上,布莱恩·切斯基(Brian Chesky)的演讲让每位在场的人印象深刻。会后,我与大多数创始人交流时,他们都表示这是他们听过的最好的演讲。


罗恩·康威(Ron Conway)甚至第一次忘了做笔记。我不打算在这里复述演讲的内容,而是想谈谈演讲引发的一个问题。


布莱恩演讲的主题是:关于如何运营大公司的一些传统智慧其实是错误的。当爱彼迎(Airbnb)壮大时,许多好心人建议他必须以某种方式管理公司,以确保公司能够扩展。这些建议乐观地总结起来就是“雇佣优秀人才并给他们足够的空间让他们发挥”。



他遵循了这些建议,结果却非常糟糕。所以他不得不自己摸索出一种更好的方法,部分灵感来自于史蒂夫·乔布斯(Steve Jobs)如何管理苹果公司。到目前为止,这种方法似乎奏效了。现在,爱彼迎的自由现金流利润率在硅谷处于领先地位。


当时的听众包括了我们资助过的许多最成功的创始人,他们一个接一个地表示自己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他们曾收到同样的建议,关于如何在公司扩张时进行管理,但这些建议不仅没有帮助公司,反而对公司造成了损害。


为什么大家都在告诉这些创始人错误的建议?这是让我感到困惑的一个大谜团。在思考了一段时间后,我终于找到了答案:那些建议实际上是告诉你如何运营一家你自己没有创办的公司,也就是说,如果你只是一个职业经理人该如何管理公司。


但是这种模式的效果远不如人意,以至于创始人觉得这种模式是失败的。创始人能够做的事情经理人做不到,而不做这些事情对创始人来说感觉很不对,因为它确实是不对的。


实际上,管理公司有两种不同的方式:创始人模式和经理人模式。到目前为止,即使在硅谷,大多数人也隐含地认为创业公司的扩展意味着需要转向经理人模式。但是我们可以通过那些尝试过经理人模式的创始人的失望,以及他们摆脱这种模式后的成功,推测出另一种模式的存在。


据我所知,还没有专门关于创始人模式的书籍。商学院甚至不知道这种模式的存在。我们目前掌握的仅仅是一些创始人通过自身的实验摸索出来的经验。但现在我们知道应该寻找什么,我希望在未来几年,创始人模式能像经理人模式一样被深入理解。我们已经可以猜测到一些不同之处。


经理人被教导的公司管理方式似乎像是一种模块化设计,类似于把组织架构图中的分支看作一个个黑箱。你告诉直属下属要做什么,而他们则需要自己弄清楚该怎么做。但你不会介入他们的具体工作细节,因为那样做就成了所谓的“微观管理”,而这被认为是不好的。


“雇佣优秀人才并给他们足够的空间让他们发挥。”用这样的方式描述听起来很棒,对吧?但实际操作中,从一位又一位创始人的反馈来看,通常这就意味着:雇佣一些职业骗子,然后看着他们把公司带向毁灭。


我在布莱恩的演讲中以及会后与创始人交流时注意到的一个主题是“被操控”的感觉。创始人觉得自己从两方面被“操控”:一方面是那些告诉他们必须像经理人一样管理公司的声音,另一方面是当他们这么做时,自己手下的人也让他们产生被欺骗的感觉。



通常来说,当你周围的所有人都不同意你的观点时,你的默认假设应该是你错了。但这是为数不多的例外之一。那些没有创办过公司的风投人士不知道创始人该如何管理公司,而高管层中有些人则是世界上最擅长撒谎的人之一。


无论创始人模式包含什么,很明显它将打破“CEO只能通过直属下属与公司互动”的原则。**“越级会议”**将不再是罕见到需要专门命名的做法,而会成为常态。一旦放弃了这种限制,将有无数种不同的管理方式可以选择。


例如,史蒂夫·乔布斯曾经每年举办一次为期数天的公司高层“百人会议”,而他认为苹果最重要的100人并不是组织结构图上排在前100位的人。你能想象在一般公司中推行这一做法需要多大的决心吗?然而,想象一下这种会议能带来多大的好处。


它可能会让一个大公司感觉像一个初创公司。如果这种做法无效,史蒂夫应该早就放弃了,但我从未听说过其他公司也这么做。那么这是一个好主意,还是坏主意?我们仍然不知道。这说明我们对创始人模式的了解还非常少。


显然,创始人不可能继续用管理20人团队的方式去管理一个有2000人的公司,某种程度上的授权是必不可少的。自主权的边界在哪里,以及这些边界的明确程度,可能会因公司而异,甚至会随着时间和管理者信任度的变化在同一家公司内有所不同。


因此,创始人模式将比经理人模式更加复杂。但它也会更加有效。通过那些摸索前进的创始人的例子,我们已经知道了这一点。


事实上,关于创始人模式我还可以做另一个预测:一旦我们搞清楚它是什么,我们会发现许多创始人早已在很大程度上掌握了这种模式——尽管他们的做法常常被认为是怪异,甚至是糟糕的。


令人鼓舞的是,我们对创始人模式的了解还如此有限。想一想创始人们已经取得的成就——他们是在逆着错误建议的风口前行的。想象一下,如果我们能够告诉他们如何像史蒂夫·乔布斯那样管理公司,而不是像约翰·斯卡利(John Sculley)那样,他们还能取得怎样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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