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时隔5年再次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高度,立足“两个结合”,深刻阐明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道路的丰富内涵,深刻阐述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和发展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历史必然,明确提出了新时代新征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总体要求,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最新遵循。
城关区八廓街道冲赛康社区玛康大院,各民族群众欢聚一堂举行城关区2023年“共话团结情 同圆复兴梦”“我们的节日·春节藏历新年联欢活动”。
二、持续深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自治区党委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大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深入实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入脑入心等“四大工程”和爱我中华“播种”行动等“六项行动”,全区7地(市)全部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地(市),30个县(区、市)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区),54家单位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8家单位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154个集体、204名个人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称号,“三个离不开”思想深入人心,“五个认同”不断增进。我们要持续深入推进模范区创建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创建工作机制,优化考核指标,加强交流学习,注重在有形、有感、有效上下功夫,推动模范区创建向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拓展;坚持典型引路,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感人事迹,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模范、学习模范、争当模范的浓厚氛围。
三、着力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着力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必须增进中华文化认同。2021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西藏考察时,感慨地说:“千年八廓街,是我们各民族建起来的八廓街。各民族文化在这里交流交往交融,我们中华民族的大家庭在这里其乐融融。”中华文化始终是西藏各民族的情感纽带、心灵归属。自治区党委坚持以文化人、凝心铸魂,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建成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馆、中华文化主题公园等视觉形象工程,74个县(区、市)全部建成民族团结进步文化广场(长廊),全区普通话普及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各民族在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的团结统一进一步加强,中华民族向心力、感召力、凝聚力显著增强。我们要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推动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基础理论和重大现实问题研究,增进西藏民族工作领域理论、道路、制度和文化自信,牢牢把握中华民族历史叙事的话语权主导权;深入挖掘历史和红色文化资源,打造更多体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精品;深入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富有吸引力的文化活动,挖掘整理、广泛宣传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伟大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和各民族长期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事实,持续弘扬老西藏精神、“两路”精神,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转化为西藏各族群众内心的思想信念和行为规范。
四、凝心聚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共同富裕,一个民族都不能少。深刻指出,西藏的发展不是单纯的经济问题,而是政治问题、经济问题、社会问题、民生问题的辩证统一。自治区党委坚持“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总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产业结构布局,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今年前三季度,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增速位居全国第一,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多项指标增速位居全国第一,显现出西藏经济高质量发展态势。就业、教育、医疗等民生事业蓬勃发展,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我们要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关于推进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发挥统战优势作用优化营商环境、扩大对外开放,助力加快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融入共建“一带一路”,配合做好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工作,配合做好新时代对口援藏工作,加快形成新发展格局;要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度参与配合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固边兴边富民行动,努力实现以发展成果促进民族团结,以民族团结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是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要途径。自治区党委深入实施“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精心打造“高原红石榴”少数民族参观团品牌,积极推动高校毕业生和农牧民群众区外就业,2023年西藏旅游接待和收入历史性突破5500万人次和650亿元,共组织学生2.3万余名、各族各界代表人士2万余人次赴兄弟省市参观交流,积极促进应届高校毕业生区外就业,推动扩大内地西藏班招生规模,各民族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局面已然形成。我们要立足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资源配置,立足新型城镇化进程,完善政策举措,营造环境氛围,有序推动各民族人口流动融居,实现各族群众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要不断拓展交往交流交融渠道,持续做好“三项计划”,共建共享共用“高原红石榴”品牌,加大“请进来、走出去”力度,创新形式、扩大规模、扩展深度,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六、提高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不断提高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自治区党委全面贯彻落实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健全民族工作地方法规体系,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警钟长鸣、警惕常在,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坚决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在宗教界率先开展“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教育,确保了宗教和顺、民族和睦、社会和谐。我们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治理民族事务,把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案事件,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决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健全完善应对突发事件制度体系,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确保发现在早、处置在早;系统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深化拓展“三个意识”教育,积极推动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讲好西藏故事,大力宣传在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引领下西藏各项事业取得的全方位进步、历史性成就,针锋相对开展涉藏国际舆论斗争,坚决反击一切攻击抹黑我国西藏政策的行径。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是一个长期过程。我们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发挥统战部门牵头作用,强化民族部门具体落实职能,践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提高开展民族工作能力水平,久久为功、绵绵用力,不断开创新时代西藏民族工作新局面,用大团结汇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的磅礴伟力。
西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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