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冬季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民生   2024-11-12 20:15   云南  


宣威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

冬季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宣食安委公告〔2024〕5号

针对当前自办群体性宴席相对集中,数量增多,部分群众有药膳进补的民间习俗等实际,为保障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和生命安全,依据《宣威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发布如下预警公告:


一、草乌、附子是毒性较强的中药材,不能当作食品、药膳食用,不能用自己、家人、亲朋好友的生命健康去冒险,做到不参与、不邀约、不聚众煮食草乌、附子,并禁止饮用以此类药材自行泡制的药酒,发现别人擅自煮食或饮用时一定要坚决劝阻,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反映。


二、广大群众自办群体性宴席须按规定申报备案,接受指导,不得采购和使用过期、腐败变质、病死禽畜肉和“三无”食品及原料,要做好加工场所的清洁卫生和防蝇、防鼠、防尘,以及食品加工用具和食品容器的清洗、消毒、保洁工作。患有妨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直接接触宴席食品。严禁提供来源不明的家庭自酿酒、散装白酒。上桌菜肴实行48小时留样备检,严禁四季豆、野生菌、凉拌菜、药膳上桌,谨慎食用隔夜隔顿食物。


三、倡导健康饮酒、文明饮酒。广大群众要通过合法渠道购买白酒,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预包装酒品,查看标签内容是否齐全,并索取票据。不要购买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以及私自勾兑和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家庭自酿白酒严禁对外出售。仔细区分白酒和燃料,防止误饮。


四、严禁各类餐饮服务单位以及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养老机构食堂、会议用餐等集体用餐加工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严禁出售自制泡酒。使用醇基液体燃料的各类餐饮服务单位,要加强使用环节管理,专人专位管理存放,标贴明显标识,做好领用登记,严禁同白酒混合存放。


五、白酒生产经营者要树立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严格执行质量安全控制体系,遵守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记录、过程控制、检验检测和自查自纠等制度,严禁购买、贮存和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非食品原料。


六、广大群众进食后如果出现身体不适要及时就医治疗,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可以拨打“12315”进行举报。


宣威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4年11月12日


责任编辑  符开红 浦亚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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