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推进医保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

时事   2024-11-05 16:12   山东  

  11月5日上午9:00,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主任李凯,市医保中心业务受理科科长孙樱樱介绍威海医疗保障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有关情况。


“高效办成一件事”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不仅是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基础性工作,更是践行为民宗旨、最大限度利企便民的具体行动。今年以来,市医保局按照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统一部署和市政府具体工作要求,重点关注民生焦点、回应民生诉求,精选服务场景、深化流程再造、强化数智赋能,梳理形成24项医保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清单,持续探索便民医保、智慧医保、高效医保服务措施,构建涵盖“一件事集成办”“免申即享”“网办掌办”“电话即办”等多渠道、多方式的高效服务模式,推动医保服务再优化再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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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部门协同

关联事项“一次办理”


“一件事一次办”不是简单的事项聚合、打包,而是包含流程优化、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等诸多举措,需要相关部门合力联动、多个层级上下贯通的系统性、重塑性变革。为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市医保局积极协同法院、卫健、人社、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部门,打破数据壁垒、整合业务流程,共同推进落实新生儿出生、职工退休、企业信息变更、企业注销登记、破产企业信息核查、社会保障卡和医保码就医购药等6个“一件事集成办”,在减环节、减跑动、减时限、减材料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企业和群众办事实现由“多地、多窗、多次”向“一地、一窗、一次”的转变,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得到全面提升。

以“退休一件事”为例,我市与省社保系统实现数据共享,每月自动抓取已经办理了养老退休手续的参保人,自动录入视同缴费年限,自动识别是否符合医保退休最低缴费年限,将符合条件的参保人推送至经办机构,复核参保人医保缴费年限并为其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待遇审批,审批通过后,系统会向参保人发送业务办理成功的短信,确保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及时享受医保退休待遇。今年以来,通过“退休一件事”联办的退休待遇审批业务85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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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数智赋能

医保待遇“免申即享”


今年以来,市医保局转变工作方式、整合现有资源、优化办事流程,变“被动办”“等着办”为“主动办”“提前办”,通过数据共享、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辅助,精准匹配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和参保企业,参保人无需主动提出申请,就能直接享受或在确认申请意愿后享受相关政策。目前,省内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医疗救助对象资助参保、职工在职转退休医保待遇、产前检查费和生育津贴支付、恶性肿瘤放化疗和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门诊慢特病、门诊慢特病跨省费用直接结算病种扩围等6个事项实现了“免申即享”。实现了“人向医保要待遇”向“医保按待遇找人”的转变,让企业、群众告别了多次跑、材料多、程序繁琐的过去,在效率上创造了“医保速度”,在服务上体现了“医保温度”,为参保企业和参保人带来了更加人性化、便利化、精准化的医保服务体验。

以生育津贴支付为例,传统生育津贴申领流程繁琐,给生育女职工带来诸多不便。为积极响应国家生育政策,推动生育友好型城市建设,市医保局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推进定点医疗机构与医保经办机构数据共享,生育信息经医院自动推送至医保经办机构信息平台;优化经办流程,从医保业务基础系统后台提取符合条件的参保女职工名单,自动拨付生育津贴至医保卡金融账户,无需二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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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群众关切

更多事项“网办掌办”


为着力解决企业群众“上班没时间办,下班没地方办”等难点问题,市医保局在打造“15分钟医保服务圈”、建设群众身边的医保工作站点的基础上,加强“威海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医保一键通”和“威海医保”信息小程序等线上平台建设,持续推进医保经办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服务,在原有掌办网办事项基础上,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医保相关信息查询、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申请、门诊统筹药店互联网问诊购药报销4个事项纳入网办掌办服务范围。

以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为例,我市推出个人账户资金共济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服务,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可用“威海医保局”微信公众号中的“一键通”功能,将本人医保个人账户绑定家庭成员,再通过微信或支付宝登录“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使用本人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绑定的家庭成员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今年9月份集中缴费期开始以来,已有1.09余万人使用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缴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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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服务模式

简单事项“电话即办”


为进一步提升医保服务便利化水平,拓展企业群众办事渠道,拓展医保咨询电话服务功能,市医保局聚焦企业群众办事需求,正式推出“电话办”服务新模式,让群众打个电话即可轻松办理各类业务,实现服务效率再提升。对全市医保咨询电话进行归口统一管理,打造了“5190857”全市一体化咨询服务平台,申请人只需拨打医保咨询电话,告知需要办理的审批事项名称,提供申报主体基本信息,专业的话务员团队将根据申请人需求,完成业务信息记录,实现医保业务“一键拨打 即时办理”。目前,参保人参保信息查询、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圈存等5项医保服务实现了“电话即办”。

以异地就医备案为例,我市推出了异地就医备案“电话即办”服务,参保人拨打我市医保咨询电话后,提供备案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备案类型、备案城市、备案时间等信息,即可电话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业务。今年以来,已通过电话为3000余名参保人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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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流程再造

办结时限“再压缩”


为持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压减参保单位和群众的办事时限,市医保局专门组织骨干人员,对异地就医费用手工报销、生育津贴审核支付、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合规医疗费用3个服务事项进行论证,研究压减时限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本着缩时间不缩质量、减时限不减服务的原则,理顺业务流程、打通关键环节、提升审核效率。

异地就医手工报销方面,市医保局创新将OCR智能辅助系统运用到手工报销工作中,实现医保编码的自动比对与清单明细的自动导入,大大节约审核人员录入明细的时间,减少人工录入与审核产生的误差,提高经办工作效率、压缩办理时限、防范基金运行风险。


现在到外地就医看病的情况很多,异地就医备案具体有哪些办理渠道?



首先要提醒大家,山东省内临时就医不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参保人可持医保码也就是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山东省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就医结算,与在本市看病就医一样;省内长期异地居住人员以及省外就医的,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参保人可通过到医保经办窗口、线上办理和电话办理等方式进行异地就医“承诺制”备案,不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窗口办理。参保人可到我市任意医保经办服务大厅来办理,现场阅读备案告知事项并填写个人承诺书后,由医保窗口经办人员为其现场办理备案。

线上办理。参保人可登录“威海医保局”微信公众号“一键通”,或是“威海医保”小程序,使用“异地就医”模块办理备案。

电话办理。参保人可拨打我市“5190857”医保服务热线电话,打通后提供备案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备案类型、备案城市、备案时间等信息,即可进行异地就医备案“电话即办”。推行异地就医备案“电话即办”,主要是考虑到部分参保人,尤其像老年群体,存在不会上网、行动不便的情况,为他们开辟一条比较方便可行的办理备案渠道,实现一个电话解决备案难题。需要提醒的是,这一项电话服务是一个补充的渠道,因为大家知道,一个电话同时只能为一个人服务,所以在时间上可能会长,多数人选择这个渠道,可能等待的时间会长,所以更多的是为行动不便、又不会上网的老年人增加一个补充办理的渠道,更便捷的还是线上的网办掌办渠道会更畅通、更高效。


“高效办成一件事”中有一项省内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免申即享”服务,具体情况如何?



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是指参保人在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时,将其在原就业地的职工医保信息记录随本人转到新的就业地,从而保持医疗保险参保和待遇享受的连续性。通过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这意味着无论参保人在哪个统筹地区参保,其缴费年限都会得到认可和累积,使参保人能够在新的参保地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并达到享受医保退休待遇的缴费年限要求。
为了让省内流动至威海的参保职工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更便捷,我市通过改造信息系统相关功能,实现省内流动至威海的职工在办理参保登记时可同步选择办理医保关系转入,无需另外再提起申请,简化了参保人在不同统筹地区之间的来回办理医保关系转入、转出的繁琐程序。

具体办理途径,可以登录“威海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政务服务大厅”,选择“医保网上申报”进入,点击“在职增员”模块,根据系统提示录入相关信息。当填写“是否转移”时,选择“是”,即可发起转移申请,后续业务环节由两地医保经办机构对接完成。业务办结后,会发送提醒短信,告知参保人办结情况。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我市现在有哪些生育支持政策?



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险种之一,主要用于保障生育医疗费用和国家法定产假期间生育津贴。近年来,持续巩固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稳步提升待遇水平,着力增强经办服务效能,为我市优化生育政策落地实施、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 78.6万人,同比增加1.06万人、增幅1.36%,1—10月,有3.39万人次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保障人群不断扩大。对于用人单位职工,充分发挥生育保险在育龄职工生育权益保障中的基础性作用,提供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保障,政策范围内生育医疗费用的基金支付比例为100%。对于参保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可正常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生育保险费由失业保险金代缴,个人无需缴费。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可享受与单位职工相同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且缴费水平低于单位职工。对于其他未就业人员,可以通过参加居民基本医保,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生育医疗费待遇标准统一为每人3000元。对于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未就业配偶可按职工生育医疗费支付标准的50%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总体来看,我市各类参保群体因生育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均有相应的制度予以保障。

保障内容不断拓展。立足“保基本”的功能定位,在科学测算、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将11项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费用可控的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同步整合规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明确项目价格和待遇政策,截至目前,治疗性辅助生殖共结算1490人次,基本医保基金支付312.92万元,大大减轻了不孕不育患者等人群的生育医疗负担。

保障效能不断提升。聚焦惠民便民,创新服务模式,进一步简化手续、精简材料、压缩时限,参保人员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无需提供结婚证、生育服务手册、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优化生育津贴发放方式,在山东省较早全面实现生育津贴“免申即享”由医保部门直接发放至女职工手里,让广大女职工享受到了“无感办理有感服务”。推动生育医疗费用联网即时结算和生育保险待遇“跨省通办”,有效解决了“垫支”“跑腿”等问题。



监制:段晓明

统筹:王雪云
编辑:刘学珍
审读:周冠华
来源:威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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