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认定机构2024年认定报备的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示​

文摘   2024-12-04 12:18   新疆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认定机构2024年认定报备的第三批132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备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传真:010-68209157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认定机构2024年认定报备的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公示名单

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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