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优化措施3月1日生效

文摘   2025-01-08 17:01   湖北  


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和投资推广署昨天(1月7日)公布“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新计划)的优化措施详情,包括放宽有关净资产审查及计算的规定,以及申请人全资拥有的合资格私人公司的投资将可计入合资格投资金额内。措施将于2025年3月1日生效。



自去年3月1日推行新计划以来,首十个月接获申请逾800宗,已获核实符合净资产规定的申请733宗,已获核实符合投资规定的申请240宗,预计可为香港带来的投资金额逾240亿港元。


我们相信优化措施将鼓励更多投资者参与新计划,也能与家族办公室的税务宽减制度产生协同效应,推动香港家族办公室业务的发展。我们力求为家族办公室决策人来港落户提供完善配套,进一步吸引全球资产拥有人,巩固香港作为国际资产及财富管理枢纽的领先地位。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



新计划于首十个月录得的申请宗数已超出先前于2003年推行的前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的同期数字,反映投资者对香港充满信心。我深信这些优化措施会令新计划更具吸引力。我们将继续与专业人士和服务提供商紧密合作,进一步向全球高净值家族推广新计划。

——投资推广署署长刘凯旋




优化措施

符合净资产规定


新计划的申请人只须证明在提出净资产审查申请日期前六个月(优化前为两年)的整段期间内,一直绝对实益拥有市值不少于3,000万港元净值的净资产或净资本;以及


于计算净资产规定时,申请人与其家庭成员共同拥有的净资产或净资本当中由申请人绝对实益拥有的份额会获考虑。

通过家族投资控权工具(家控工具)或于其下家族特定目的实体持有获许投资资产


通过申请人全资拥有的合资格私人公司的投资将可计入新计划的合资格投资金额内。



合资格私人公司是指由申请人全资拥有并在香港成立或登记的控股公司,并以家控工具或于其下家族特定目的实体的形式成立,而该公司须由《税务条例》(第112章)附表16E第2条所界定的具资格单一家族办公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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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政府驻武汉办
驻武汉办是香港特区政府在中部地区的办事处,主要职能包括:进一步加强香港特区政府与湖北、湖南、山西、江西和河南五省的联系和沟通;促进有关省份与香港在经贸和其他范畴的交流与合作;支持在有关省份的港人港商;以及推广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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