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66条

学术   2024-09-11 21:59   中国香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解读:刑法第六十六条是关于特殊累犯的规定。

特殊累犯,也称为特别累犯,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不受五年期限的限制。这一规定体现了国家对这三类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以及预防再犯、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需要。

对于特殊累犯,刑法规定应当从重处罚,并且不得缓刑、不得假释。这是因为特殊累犯所犯之罪性质严重,社会危害性大,再犯可能性高,因此需要采取更为严厉的处罚措施来预防其再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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