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一女子不在家时候屋里的东西被清走 物管会:她住的地方是政府盖的驿站 属于全体业主
时事
2025-01-08 10:03
内蒙古
最近,家住呼市赛罕区书香门第小区的翁女士说自己不在家的时候小区物管会的工作人员把她屋里的东西清走了。 记者来到书香门第小区看到翁女士的柜子、冰箱等家具家电都被放在小区车棚的一个角落。 翁女士:“这些东西都是2024年12月29日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他就给我搬在这了。” 翁女士告诉记者,这些东西原本放在车棚旁边的便民服务站,也是她一直居住的地方,是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的人清理出来的且并没有征得她的同意。翁女士说2017年她和丈夫郭亮从小区的安和物业那里承包了车棚。 翁女士:“2017年我们就开始看车棚,每年跟安和物业签合同,每年给物业交7000块钱,我们收存车的费用。” 翁女士说为了看车棚方便,当时他们夫妻俩就和物业公司商量居住在车棚旁边的小房子里,2018年社区扩建了小房子改成了便民服务站,而他们夫妻俩仍然住在这里,翁女士说,改建房子包括扩建车棚时她丈夫还出了一部分钱。 翁女士:“2018年郭亮就给了3万,至于说这个钱给谁了我也不知道,他也没写收据说交给谁,扩建这个车棚的时候我花了不到3万,一共加起来花了5万多。” 翁女士说,她的丈夫郭亮2022年去世了,由于当时没有开收据,她现在也不知道这3万块钱给了谁,但她手里有一份房屋扩建协议书,记者看到协议书的甲方是翁女士的丈夫郭亮,乙方是内蒙古安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书香门第项目。 双方商议的扩建范围是在原有旧屋基础上扩建房屋及加盖自行车棚,但协议中也有很多让人疑惑的地方,比如关于扩建金额谁出多少并没有写明,在协议书的末尾签字栏里甲乙双方的位置互换了,为什么会是这样一份协议呢?翁女士说一切都是她丈夫经办的,自己并不知道。 翁女士说,2022年丈夫去世后她无力经管,再加上车棚的收益也不好,她就没再继续给物业交租金,但是一直还住在这里,这期间书香门第小区换了物业公司,新的物业公司和社区的人也来找过她要收回这个房子,但翁女士觉得应该有人给她补偿扩建车棚和房子的费用她才能搬走。 翁女士:“52700多,社区和物业说给不了那么多。” 翁女士说几次协商也没个结果自己就没有搬走,直到2024年12月9日小区物管会在房子上张贴了清退通知,要求她七日内搬离。 翁女士:“2024年12月17日物管会私自带上搬家公司开锁公司就来了,院里的人通知了我,我回来及时制止搬家公司,我说你不要搬,因为我们这个事还没解决。” 翁女士说她当天报了警,在警方的协调下双方要继续协商,可是到了2024年12月29日,正在上班的她听说东西被搬出去了,到家后发现屋内已经没有自己的东西了,自己所有的东西都被放在了车棚,小区物业的保安也已经在屋里了,他觉得小区物管会这样的做法不合理。 翁女士:“房在现在我住就是我的,所你给我把事情处理了我就可以搬走,我花了多少你给我多少,这很正常呀。” 翁女士还觉得小区物管会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从房子里清出了自己的物品,也侵犯了自己的权益。 翁女士:“我家里的东西是我的私人财产,不经过我同意私自进入别人家把别人财产侵犯了,这属于哪种行为?” 情况真的如翁女士所说的这样吗?记者又来到了小区所属的社区了解情况。 书香门第小区归呼市赛罕区支农社区管辖,社区书记冀雯娜也是书香门第小区物管会的负责人,他给记者看了小区驿站项目的工程签证单,上面的建设单位为呼市赛罕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 呼市书香门第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人 冀雯娜:“车棚旁边是便民服务驿站,这个驿站是社区和街道办案处牵头,2018年属于政府盖的驿站,属于全体业主。” 基于这样的事实,再加上新物业入场后一直没有办公场地,小区物管会经过开会商定,收回小区便民服务驿站作为物业的办公用房,但多次协商翁女士就是不搬,所以他们就下了清退通知。 呼市书香门第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人 冀雯娜:“都是有公共收益的,你住在这是不是得交房租?你又没有房租,你又没有管理车棚也不用你管,根据这个我们对她进行了清退。” 清退通知上要求翁女士7天内搬离,但是翁女士没有配合。 呼市书香门第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人 冀雯娜:“没谈拢的点是她要钱,说车棚也好房子也好一共给她37500元。” 小区物管会认为这笔钱要的没有理由,冀雯娜也就翁女士交过3万块钱的事情进行过调查询问。 呼市书香门第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人 冀雯娜:“之前也调查过,也问过街道办事处当时负责这个事情的工程人员,人家说没有,因为本身政府投入这个钱了,不可能需要外面的人再花3万多来盖这个房子,根本就没有听说过这件事情。” 小区物管会认为翁女士一直占着房子,影响小区物业正常工作,所以在2024年12月29日,物管会联合辖区民警、社区和物业工作人员将她的物品搬了出去,对于翁女士说的强制搬离物管会并不认可,相反是翁女士一直占用公有财产。 关于翁女士提供的房屋扩建协议书,冀雯娜说之前并没有见过,随后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到了安和物业的张经理核实情况。 内蒙古安和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张经理:“那不是胡说八道,那是支农社区给扩建出来的。” 张经理也说车棚旁边的房子是社区建的,而且安和物业也没有跟郭亮签过房屋扩建协议书。 内蒙古安和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张经理:“我不可能年限没有金额没有我就给他盖这个章,对吧?没签过。” 张经理还说早年前他们物业和郭亮的车棚租赁协议也已经过期了。 内蒙古安和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张经理:“好像是五年,从2018年到现在,这个东西也早就到期了呀。” 张经理表示,因为小区的物业已经换了他们已经不再有归属权,这个事情应该由现在的物业或者物管会解决,目前物管会已经给房子换了锁,并表示如果翁女士想要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他们也会积极配合。 呼市书香门第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人 冀雯娜:“下一步走法律途径也是翁女士走,我觉得谁质疑谁取证,我们应诉就行了,如果判决出来我们应该给37000元,那我们就召开全体业主大会,因为动这个钱必须要全体业主同意。” 翁女士主张补偿的要求合理吗?物管会清理翁女士物品的行为是否涉及侵权?记者也就这些问题咨询了律师。 律师认为,翁女士和小区物管会之间纠纷的关键点在于翁女士是否能够举证自己拥有房屋的居住权,针对翁女士想要得到自己所说的房屋和车棚扩建费用补偿的要求也需要翁女士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再有就是关于翁女士出示的房屋扩建协议书,律师表示协议里也缺乏关键信息的支撑,那么翁女士认为的物管会在自己不在场的情况下清退他物品的行为构成侵权的问题,律师表示侵权的前提一定是你对于房屋的占有使用是有一个合法的权利。
青核桃
人生不必太用力,坦率接受每一天。——《人间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