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打虎拍蝇又添一人,这次是工商银行深圳深圳湾支行原行长陈韦铭。
据南粤清风网12月22日消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湾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深圳湾支行)原党总支书记、行长陈韦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纪委纪律审查和深圳市盐田区监委监察调查。
△工商银行深圳湾支行。
工商变更信息显示,工商银行深圳湾支行负责人于2017年2月由黄惠山变更为陈韦铭,于2022年11月由陈韦铭变更为王迪。值得注意的是,原深圳银监局于2015年2月批复了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关于陈韦铭等2人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核准陈韦铭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不过,该批复文件未披露陈韦铭任职的具体支行。
湘财Plus注意到,陈韦铭担任工商银行深圳湾支行行长期间,该支行两次收到外汇局开出的罚单。其中:
2020年11月,因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深圳湾支行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21.6万元,罚款60万元;
同年12月,因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被没收非法所得28万元,罚款60万元。
离开深圳湾支行后,陈韦铭调任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公开信息显示,2024年11月,陈韦铭以工商银行深圳分行科创中心总经理的身份出席了深圳私募基金业协会举办额投贷联动对接会。
湘财Plus注意到,陈韦铭是2024年工商银行深圳分行首位被查的干部,也是广东地区分支机构第二位被查的干部。此前11月,工商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党委书记、行长胡文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分行纪委纪律审查和广州市越秀区监委监察调查。
上述两人之外,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黄明祥于2024年5月被开除党籍。简历显示,黄文祥曾于1984年1月至1995年5月任深圳市工商银行分行员工、股长、科长、支行行长、分行副行长,1997年10月至2002年9月任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行长,之后调任广东省分行。
通报指出,黄明祥公款购买并向公职人员赠送礼品;利用职务职权影响违规为他人在职工录用中谋取利益;纵容亲属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投资入股贷款企业获利,低价向贷款企业购房,公款旅游,违规公款报销;违规审批造成重大损失;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贷款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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