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12月13日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广东7家农商银行同时收到反洗钱等相关罚单,罚款金额合计842.48万元,其中佛山农商银行、陆丰农商银行、廉江农商银行、化州农商银行罚款金额均超过100万元。16名相关负责人同时被处罚,罚款金额从1.1万元至6.7万元不等。
其中,佛山农商银行因违反货币金银业务、国库业务、征信业务及反洗钱业务管理规定,被罚款188.63万元。时任该行银行部副总经理(临时负责人)梁某学、网络金融部总经理黄某民、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刘某国、消费金融部总经理罗某平违反反洗钱法律法规,分别被罚款4.8万元、1.7万元、1.9万元、3万元,时任该行资产风险控制部总经理徐某津违反征信管理法律法规,被罚款1.6万元;
△陆丰农商银行。
陆丰农商银行因违反金融统计业务、支付结算业务、货币金银业务、国库业务、征信业务及反洗钱业务管理规定,被罚款153.41万元。时任法律合规部总经理陈某磊、运营管理部总经理黄某氽、肖某梅违反反洗钱法律法规,分别被罚款3.1万元、3.9万元、3.9万元;
廉江农商银行因违反支付结算业务、货币金银业务、国库业务、征信业务及反洗钱业务管理规定,被罚款139.76万元。时任该行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李照违反反洗钱法律法规,被罚款4.2万元;
化州农商银行因违反支付结算业务、货币金银业务、国库业务、征信业务及反洗钱业务管理规定,被罚款120.27万元。时任该行法律合规部总经理林某文违反反洗钱法律法规,被罚款6.7万元;
潮阳农商银行因违反金融统计业务、支付结算业务、货币金银业务、国库业务、征信业务及反洗钱业务管理规定,被罚款99.2万元。时任该行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副经理(主持全面)、全面风险管理与合规部高级经理陈某雄、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郑某晖违反反洗钱法律法规,分别被罚款1.7万元、1.1万元;
△珠海农商银行。
珠海农商银行因违反货币金银业务、国库业务、征信业务及反洗钱业务管理规定,被罚款98.16万元。时任该行零售银行部总经理曾某茹、合规部与法律部总经理陈某华、运营管理部总经理文某锋违反反洗钱法律法规,分别被罚款1.4万元、3.1万元、4.5万元;
惠东农商银行因违反支付结算业务、货币金银业务、国库业务及反洗钱业务管理规定,被罚款43.05万元。时任该行司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总经理何某元违反反洗钱法律法规,被罚款1.9万元。
处罚公示表显示,上述罚单公示期限为3年,均至2027年12月12日公示期届满。
△佛山农商银行。
湘财Plus注意到,陆丰农商银行、廉江农商银行、化州农商银行、惠东农商银行均为2024年首次收到监管罚单。此前10月,佛山农商银行因现金管理严重违法审慎经营规则,被金融监管总局佛山监管分局罚款20万元,时任该行张槎村头支行综合柜员谭健被禁止10年从事银行业工作。
上述罚单也是佛山农商银行成立以来收到的最大罚单。公开资料显示,佛山农商银行前身成立于1954年,是一家具有70年发展历史的金融企业,2012年12月改制为地方性商业银行,2019年8月吸收合并高明农商银行、三水农信联社,服务覆盖佛山市禅城区、高明区、三水区。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该行资产总额1897.5亿元。
统筹/新湘财 撰文/湘财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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