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经路口的时候
要“一慢二看三通过”
特别是在通过无信号灯的路口时
更要多观察,减速慢行
但还是有些驾驶人
忽视安全 随意驾驶
事故就这么发生了......
案例警示
2024年8月16日18时34分许,王某某驾驶一辆大型普通客车沿宁津县G104线由南向北行驶,陈某某骑行一辆电动自行车与大客车顺向行驶,行至路口时陈某某左转弯,王某某避让不及,将陈某某撞倒在地,陈某某未佩戴安全头盔,身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客车驾驶人王某某驾驶机动车行经路口未减速;电动车驾驶人陈某某驾驶非机动车经过无灯控、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未做到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两人负事故的同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