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医保选点工作即将开始,从 2025年1月1日起,我市需要办理门诊特殊慢性病选点、居民医保普通门诊选点或变更手续的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需要,在首次就诊前,到我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选点或变更手续。未办理的,初次消费后默认上年度所选定点。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2025年和往年选点有些不同,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2024年10月下发的《关于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医保办函〔2024〕86号)要求,自2025年1月1日起,配备“双通道”药品的定点零售药店均需通过电子处方流转中心流转“双通道”药品处方,不再接受纸质处方。因此,平时持纸质处方到统筹药店购买“双通道”药品的参保人员,需要先和开处方的医院核实是否能提供其常用“双通道”药品,医院不能提供的话,则需要进一步确认医院能否开具电子处方,否则参保人员在药店无法享受到相应的统筹待遇。此种情形建议参保人员在新年度首次就诊前办理变更手续。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在广西区域内可选择3家以内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门诊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服务定点。我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实行定点就诊管理。2024年度已办理门诊特殊慢性病选点手续的参保人员,如需变更就诊定点医疗机构,可在2025年1月1日后首次就诊前办理变更手续,未办理的,默认2024年度已选定点继续使用。
不是每位参保人员都需要改点,办理了门诊特殊慢性病确认手续的参保人员应按个人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本年度慢病就诊定点机构,方便就医。
如何办理?
参保人员可以选择区内3家定点医疗服务机构作为慢病治疗机构,即区内(含柳州市内)三家且柳州市内的三、二、一级定点(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机构中,同级别的定点只能选择一家。改点业务可在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办理。需要办理的参保人员需携带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材料;代为办理改点的,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医保年度内(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仅可变更一次所选定点机构。2025年1月1日后已就诊使用的慢病人员,医保年度内不再办理改点业务。
此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首次消费前,也可根据自身需要到柳州市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办理居民门诊统筹选点或改点,未办理的,初次消费后默认上年度所选定点。
供稿:柳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王一蕙
编辑:王盈盈
审核:柳州市医疗保障局 办公室
排版:田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