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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在产在售“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审查要点》的公告,旨在规范原卫生部等过去不同时期批准的“无有效期、无产品技术要求”(简称“双无”)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完善注册信息,统一监管标准。
“双无”保健食品,主要包括全部的“卫食健字”号以及部分于2003-2005年法规过渡期内批准的国食健字产品。根据2023年8月发布的《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非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及配套文件,这类产品是需要进行“换证”的。
附件1、核发生产许可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换证意见
附件2、申请材料目录
附件3、申请材料要求
注:转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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